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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教育和信用风险提示——科学技术活动咨询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
来源: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发布时间:2020-09-24 17:09

2020年7月,科技部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明确了科学技术活动咨询评审专家违规行为,市科技局转发此条信用风险提示,请相关科技人员予以关注。

科学技术活动咨询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采取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咨询、评审、评估、评价、监督检查资格;

(二)违反回避制度要求;

(三)接受“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

(四)引导、游说其他专家或工作人员,影响咨询、评审、评估、评价、监督检查过程和结果;

(五)索取、收受利益相关方财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出具明显不当的咨询、评审、评估、评价、监督检查意见;

(七)泄漏咨询评审过程中需保密的申请人、专家名单、专家意见、评审结论等相关信息;

(八)抄袭、剽窃咨询评审对象的科学技术成果;

(九)违反国家科学技术活动保密相关规定;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违规行为。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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