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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3 05:18

黄厚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科技奖励制度是国家和我市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奖励工作,2017年出台了《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以下简称“92号文”),全面推动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积极落实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密切关注国家科技奖励改革政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国家和兄弟省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先进经验,不断优化我市科技奖励制度。

  一、我市科技奖励工作现状及取得的进展情况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目前共包括科技重大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个奖项。其中,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三大奖”)针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每年合计授奖项目数不超过200项;科技重大成就奖针对个人,每年授奖人数不超过2个;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针对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每年授奖不超过5个。

  近几年,我市针对科技奖励申报和评审方式、工作制度等推出了系列改革措施。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首次放开外籍完成人申报限制,加强承诺制运用、规范提名材料公示要求、突出项目取得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实施弹性名额限制,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申报热情,实现了提名材料填报和专家评审全程上网,将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提交数量要求由6到11份不等缩减为只交1份,科学技术进步奖部分领域实现了异地专家评审,扩宽了专家选择范围。一系列改革措施的运用极大地减轻了申报单位负担,提高了评审工作效率,获得了项目单位和评审专家的广泛好评。

  二、关于提高科技奖励奖金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近年来一直按照2005年发布的现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津政发〔2005〕43号)中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其中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每项奖金数额为50万元;三大奖每项奖金数额为一等奖8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

  《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中明确提出“适当提高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为落实国家、我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指示,凸显我市对科技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对重大科技成果和贡献的激励,去年已针对此问题进行了专项研究,经过广泛调研,提出了提高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标准的方案。目前,已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将在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奖金发放中执行。同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到位,加强管理。调整后的奖金标准为科技重大成就奖每项奖金数额100万元;三大奖每项奖金数额为一等奖(包括特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经费和奖金均由市财政资金列支。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金已全部落实到位,从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设立性质考虑,不能接受民间资金参与。

  三、关于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对于在我市科学技术研究中做出贡献的外籍人士,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共有两种奖励途径。一是针对促进我市与国外科技交流合作,向我市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或培养人才的外籍人士,设置了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二是针对在国内单位长期工作并实际参与到我市科技项目研究的外籍人士,可以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自然科学奖等三大奖。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是天津市科学技术奖五个奖项之一,授予在双边或者多边国际科技合作中对我市科学技术事业做出显著贡献的外国科学家、工程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或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管理等组织,以及资助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并做出显著贡献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自2009年以来,天津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已授予了来自4个国家的5名外籍专家,2019年度天津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在天津大学长期工作的美籍科学家杰伊西格尔教授。

  作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天津市三大奖自2019年开始放开了对外籍完成人的申报限制,允许在国内单位连续任职超过3年、每年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专家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三大奖的申报。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共收到8项有外籍完成人参与的提名项目,均为科学技术进步奖,最终有4项获奖,包括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

  四、关于针对青年科学工作者的奖励

  我市科学研究人员队伍近年来持续扩大,引进培育了大量年轻有为的青年科学家和科研工作者,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员队伍也逐渐年轻化。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以中青年为主,其中40岁(含)以下共55人,占比28%,包括12名35岁以下完成人;40到50岁(含)共79人,占比41%;50到60岁(含)56人,占比29%;60岁以上仅有4人。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感谢您对科技奖励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提出的建议并推动落到实处。

  一是将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奖励制度以及最新改革举措的对外宣讲,深入挖掘先进人物和合作案例,鼓励为我市科技发展做出实际贡献的外籍人士积极申报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尤其是充分利用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宣传平台,充分调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每年的参选和授奖数量,加强对获奖人物的宣传报道,加大对相关合作机构和研究项目的后续支持力度,营造开放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我市与国外机构和人员的交流合作。

  二是在科学技术奖中设立针对青年科学工作者的奖项在个别省市确有先例,我们将把您的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在未来的工作中继续深入进行相关的调研,探讨针对青年科学奖的奖项设置的可行性,对在现有奖项中面向青年科学家的奖励设置方式和参评条件开展进一步研究,持续深化我市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更好的发挥科技奖励对科技创新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020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83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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