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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6-23 05:19

赵国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科技型领军企业建设研究院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

  出台《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建立雏鹰—瞪羚—领军(培育)企业梯度培养机制,企业总数分别达到1632家、348家和170家,对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补助。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突破“双六千”,高企占企业法人比重处于全国前列。科技与金融加速融合,以推动市场化融资为重点,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股改和上市挂牌,累计支持股改企业超千家,康希诺、赛诺医疗、久日新材成功登陆港股和科创板,锐新昌、建科机械即将在创业板挂牌,科技型企业境内上市数达34家。

  二、坚持突出国家战略导向,扎实推动重大创新设施平台建设

  “天河三号”百亿亿次超级计算机成功落地。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着力打造合成生物技术创新策源地和产业创新高地。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全面启动建设,力争建成世界最大、功能最强重大工程抗震模拟研究设施。新获批血液病和中医针灸2家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总数达3家,并列全国第三。批复组建合成生物、锂离子电池、新药临床研究、智能安防4家市级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在人工智能等领域新认定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市级重点实验室,总数分别达到15家和320家。

  三、创新举措,加大力度扶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出台《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动以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创新链后端,累计认定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浙江大学滨海产业技术研究院、天津大学武清前沿技术研究院等15家产业技术研究院,各产业技术研究院已经与我市企业、高校共建合作创新研发机构超过30个,实现优势互补、各扬所长,把各自优势变成共同优势。近2年,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增自主知识产权500余项,开发新技术近400项,实现四技收入超2亿元,加快成为推动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和创新引擎。

  四、坚持发挥土地政策作用,扶持符合政策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发展

  对国家支持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项目属于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估与监测等项目,可按科教用途供应土地。其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非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土地;资金缺乏的困难企业,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土地;利用存量房产进行制造业与科技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可享受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提出的建议并推动落到实处。下一步,一是落实新动能引育五年行动计划部署,加强雏鹰—瞪羚—领军(培育)企业梯度支持,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7000家,雏鹰、瞪羚、领军(培育)企业达到3000家、300家和200家。二是提升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引导科技型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支持科技型企业与国际机构合作共建一批中外联合研究中心和海外研发推广中心,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组建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三是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重点领域新认定产业技术研究院5家,做好服务工作,对开展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对地方经济贡献的绩效进行评价,根据评价考核结果择优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2020年6月2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83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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