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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拟立项公示
来源:体制改革处 发布时间:2018-12-18 04:20

  按照《天津市科技发展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经过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审核确定了2018年度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旦发现拟立项项目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市科学技术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学技术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市科学技术局对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工作高度重视,其程序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进行。市科学技术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市科学技术局举报。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学技术局体制改革处 董金勇

  联系电话:022-58832869

  

  附件:2018年度科研院所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批)拟立项清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