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天津)初级技术经纪人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0-10-12 10:1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44号)及《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津人发〔201724号),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提高技术转移专业服务能力,拟定于20201010日举办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初级技术经纪人第一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二)主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天津)

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二、培训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培训时间:20201010日(星期六)9:30-17:309点开始签到)。

(二)培训地点: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三楼报告厅)。

(三)培训形式:现场培训(免收培训费、教材费、午餐等费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已登记的技术经纪人。可登录个人账户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92910:0010817:00前(限额150人,报满为止)。

1.下载天津科技成果”App,首页点击技术经理人培训与考试报名。

2.登录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网站(www.tjkjcg.com),点击角色定制服务-我是科技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培训与考试报名。

3.关注天津科技成果公众号,首页点击创新活动-经理人培训报名。

(二)未登记的技术经纪人。通过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天津科技成果网https://www.tjkjcg.com)注册登记。注册登记完成后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10710:0010817:00前(限额50人,报满为止)。

1.下载天津科技成果”App,在线报名。

2.登录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天津科技成果网https://www.tjkjcg.com),选择供需对接版块中线下活动报名。

3.关注天津科技成果公众号,首页点击创新活动”-“线下活动报名。

四、培训内容

依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有关课程、学时等要求,培训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学满相应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名单报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一编号并备案)。其中,初级技术经纪人需学满24学时;取得初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的,可参加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需学满40学时;取得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的,可参加高级技术经理人培训,高级技术经理人需学满56学时。

初级技术经纪人需完成公共知识模块(6学时)、政策法规模块(6学时)、实务技能模块一(12学时)等模块学习,培训计划如下。

第一期(10月10日)

公共知识模块

(1学时)

技术商品与技术市场(1学时)

政策法规模块

(3学时)

科技法律法规(1学时)

科技政策(1学时)

科技服务业(1学时)

实务技能模块一

(4学时)

需求甄别与分析(2学时)

技术评估评价实务(2学时)

第二期(11月)

公共知识模块

(2学时)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2学时)

政策法规模块

(4学时)

商法与《公司法》(1学时)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1.5学时)

民法与《合同法》(1.5学时)

实务技能模块一

(2学时)

技术交易商务策划(2学时)

第三期(12月)

公共知识模块

(2学时)

技术经纪与技术经纪人(1学时)

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1学时)

实务技能模块一

(6学时)

技术合同登记(2学时)

融资渠道与金融工具(2学时)

案例研讨与分析(2学时)

本次培训记为8学时,其中:

专题1:技术市场政策和技术转移要点解读(3学时)(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市场管理处 处长 陈彦);

专题2:科技评估基本框架与改革方向 3学时)(国家科技评估中心战略研究部 部长 施筱勇);

专题3: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2学时)(天津中科达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向东)。

五、培训要求

(一)参加以往天津市技术经纪人培训全部课程但未参加考试的学员可直接认定为获得24学时,通过统一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

(二)参加以往天津市技术经纪人培训部分课程未参加考试的学员,可根据所学模块认定获得相应学时并报名新开设培训班,学满24学时后可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结业证书》。其中技术经纪、技术合同、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三个模块合计认定为8学时;知识产权、成果评价、无形资产评估三个模块合计认定为8学时;金融财税、创业孵化、国际技术经纪三个模块合计认定为8学时。

六、其他事项

(一)为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场实行测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请参会人员主动配合并自觉佩戴口罩。

(二)培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程圣杰 韩旭

联系电话:022-87899468-8410 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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