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联合召开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培训会
来源: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发布时间:2021-12-23 10:01

为贯彻中央深改委第19次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指导各地区、各试点单位做好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和相关试点工作,12月9日,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联合召开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培训会。政体司司长解敏就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工作的背景、任务及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解读,成果与区域司二级巡视员陈宏生就下一步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科技部评估中心主任聂飙,以及资管司、监督司、重大专项司、高新司、奖励办等单位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政体司副司长汤富强主持。

解敏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成果评价的重要指示精神、面向新时期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总体部署、推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等三个方面进行解读,指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深化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核心是要解决好“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等关键问题,把全面评价科技成果的“五元价值”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科技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创新科技成果评价的方式方法,引导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解敏强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成果评价的总体部署,要采取面上推进和点上突破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方都要积极贯彻落实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的有关精神,对于试点的地方和单位,要积极突破评价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为全面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改革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陈宏生就下一步试点实施提出相关要求,强调各相关部门、地方、试点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深入调研、科学决策,高质量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加强试点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各地方、各省主管部门要为试点单位创造有力政策条件和制度保障,加强对试点的跟踪指导,推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在全国各省(区、市)科技管理部门和试点单位设立视频分会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55家试点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会。

(信息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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