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发布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市高企认定办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开展2020年度参加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工作。下一步,市高企认定办将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要求,对于重新认定的申请企业,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