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公开征求对《中华人民 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2021-08-13 09:29

为规范实验动物管理,保证实验动物质量,支撑科技创新,保障实验动物福利,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科技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1988年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 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ings@most.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基础研究司(邮编:100862),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10-58881559

意见反馈截至时间为20218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