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两节”期间实验动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基础研究处 发布时间:2021-12-27 17:09

2022年元旦、春节临近,为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我市实验动物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市科技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全面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实验动物安全事件,确保两节期间实验动物安全生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查自纠、风险排查,不留安全死角。根据本单位的实验动物工作情况,围绕实验动物工作风险源、风险点等制定各项安全措施,持续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整治,消除风险、巩固成绩。

二、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实验动物工作安全防范培训教育,安全防护措施要落实到位。按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确保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安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动物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危化品储存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实验动物生产和动物实验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手段有效可靠。

三、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政策规章,规范开展实验动物相关活动。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对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的管理规定要求,认真排查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以及运输、处置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落实完善到位。规范开展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活动,认真做好实验动物检疫、防疫。加强实验动物饲育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对实验动物尸体、组织、污染物等危险废物的分类集中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实验动物的质量监控和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过程的实验动物健康监测,密切观察记录动物健康状况,发现异常和疑似传染病征兆的实验动物应及时送检。一旦发生实验动物疫情,按程序及时报告本单位管理机构、市实验动物管理部门、动物卫生防疫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启动实验动物安全应急机制,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止疫病源扩散,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做好现场处置和隔离等工作。

五、预防控制出血热等人畜共患病的发生,注意观察动物健康和人员健康,严防野外动物进入设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六、高度重视实验动物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各实验动物单位要依照属地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实验动物单位疫情防控体系和实验动物安全生产机制。

七、做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做好实验动物工作值班安排,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

八、天津市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负责滨海新区辖区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

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接通知后,做好统筹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验动物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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