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天津市双狮涂料有限公司等6家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天津市双狮涂料有限公司、天津友鹏永悦工贸有限公司、中创新能环保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东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天津达格诺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撤销原因 |
证书编号 |
取消资格起始年度 |
1 |
天津市双狮涂料有限公司 |
复核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研发费用总额占比指标不符合要求 |
GR202112000445 |
2021年 |
2 |
天津友鹏永悦工贸有限公司 |
复核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比指标不符合要求 |
GR202112002757 |
2021年 |
3 |
中创新能环保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复核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比指标不符合要求 |
GR202112002407 |
2021年 |
4 |
天津开发区东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复核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比指标不符合要求 |
GR202212001656 |
2021年 |
5 |
天津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复核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比指标不符合要求 |
GR202112003377 |
2021年 |
6 |
天津达格诺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无支撑作用 |
GR202112001593 |
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