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在线评审系统

    申请条件:凡通过了有效的技术评价,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科技成果,均可 进行登记。登记材料须规范、完整。

    办理时间:全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相关依据:1、《科技成果登记办法》 2、《天津市科技成果登记工作要求》

    办结成果:1、成果登记表 2、自愿申请成果等级证书 办理成果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