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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作风学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体系,规范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诚信管理,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国科发监〔2019〕323号)、《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六十三号)、《天津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津科计〔2017〕27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市科技局起草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8日。

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将反馈意见发送至gaofeng02@tj.gov.cn,并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以便沟通。

附件:《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天津市科技局

2021年10月9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监督处     杨金莉 022-24412748

          市科技局监督处     刘  杰 022-58832881)

草案正文


背景介绍

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出台系列科研诚信建设重要文件,科技部对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规则,以及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理方式进一步细化明确。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首次将科研失信记录等监管规则写入国家法律。

根据国家上位要求,结合当前以放权赋能为主线的科技改革管理实践,市科技局修订形成了《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于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1月8日,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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