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受理时间为常年受理。(一)材料准备在市科技局官网搜索“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申报指南”,下载申请书模板,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准备相关附件。...[查看更多]
申请人应为子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子基金设立或增资方案;(二)子基金所有出资人的出资意向及出资能力证明(向市级天使母基金出资的区域和高等...[查看更多]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科技局不断完善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争先”、“应急通道”等项目形成机制。一般采取公开竞争...[查看更多]
市级天使母基金参投子基金设立应满足如下要求:(一)注册区域:子基金注册在中国大陆。(二)基金规模: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天使母基金对...[查看更多]
子基金管理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大陆注册;(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实缴出资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三)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股...[查看更多]
项目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前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事...[查看更多]
市级天使母基金委托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机构(以下称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市级天使母基金主要通过投资子基金和市场化跟投,引导社会资 本投早、投...[查看更多]
市科技局会同市教委、市科协负责天津市科普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区科技局负责对辖区内天津市科普基地进行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经认定的天津市科普基地每三年开展一...[查看更多]
咨询内容 负责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验收受理咨询 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022-87456881 经费填写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查看更多]
受理单位: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二楼215-D03室[查看更多]
验收材料包括:(1)任务合同书;(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4)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查看更多]
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6个月内牵头完成项目验收。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查看更多]
(1)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2)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查看更多]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查看更多]
登录系统首页,点击网页右上角“现在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合法登记证明原件(营业执照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查看更多]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要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在线申请,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