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6个月内牵头完成项目验收。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依托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项目负责人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提交验收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