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市属科研院所申报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哪些程序?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条件的市属科研院所(含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申报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应向举办部门(单位)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本院所有关职责、机构、编制文件、章程。
(四)天津市科研院所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
经举办部门(单位)初步审核后,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等部门核定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含其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图书馆、研究生院)名单。
申请表下载地址:天津市科技局官网(kxjs.tj.gov.cn)
咨询电话:022-58832928
2.问:转制科研院所申报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哪些程序?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条件的转制科研院所,申报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法人登记证书;
(二)科研院所转制的相关政策依据及发生更名、隶属关系变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天津市所属转制科研院所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
经业务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等部门核定符合条件的转制科研院所名单。
申请表下载地址:天津市科技局官网(kxjs.tj.gov.cn)
咨询电话:022-58832928
3.问: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申报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有哪些程序?需要递交哪些材料?
答: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免税资格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市科技局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批复文件等相关材料;
(三)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申请表。
经业务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海关等部门核定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社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申请表下载地址:天津市科技局官网(kxjs.tj.gov.cn)
咨询电话:022-588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