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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事项办理问答
发布日期:2024-11-28       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1.问:项目验收需要什么时间申请?在哪里申请?

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6个月内牵头完成项目验收。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依托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项目负责人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2.问:项目验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验收材料包括:

(1)任务合同书;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

(4)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

(6)项目调整协议(项目如有调整需提供);

(7)市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8)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项目,提供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出具的伦理审查批件,以及跟踪审查意见等结论性材料;

(9)其它相关附件材料:结合任务合同书规定目标和任务,提供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项目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辅助佐证材料。

3.问:项目验收纸质材料受理单位及地址是哪里?

答:受理单位: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二楼215-D03室

4.问:验收相关部门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

咨询内容

负责单位

联系电话

项目验收受理咨询

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022-87456881

经费填写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022-23519145转 8017或721,15822537522,1562096427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022-23106167

项目审计咨询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审计处)

022-58832902

科研诚信咨询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022-2443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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