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项目验收需要什么时间申请?在哪里申请?
答: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6个月内牵头完成项目验收。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3个月内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交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依托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办理。项目负责人在任务合同书执行期满后,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提交验收申请材料。
2.问:项目验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验收材料包括:
(1)任务合同书;
(2)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项报告书;
(3)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
(4)项目第一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科研诚信承诺书;
(5)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
(6)项目调整协议(项目如有调整需提供);
(7)市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须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8)涉及科技伦理审查的项目,提供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出具的伦理审查批件,以及跟踪审查意见等结论性材料;
(9)其它相关附件材料:结合任务合同书规定目标和任务,提供测试报告、专利证书、发表论著、用户使用证明、项目产品销售合同或发票、经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辅助佐证材料。
3.问:项目验收纸质材料受理单位及地址是哪里?
答:受理单位: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20号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二楼215-D03室
4.问:验收相关部门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
咨询内容 |
负责单位 |
联系电话 |
项目验收受理咨询 |
天津技术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022-87456881 |
经费填写咨询 |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022-23519145转 8017或721,15822537522,1562096427 |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 |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022-23106167 |
项目审计咨询 |
市科技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审计处) |
022-58832902 |
科研诚信咨询 |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
022-24436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