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受理时间为常年受理。
(一)材料准备
在市科技局官网搜索“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申报指南”,下载申请书模板,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并准备相关附件。
(二)打印装订
申请者采用A4纸张、双面打印纸质申请材料,左侧装订成册,申请书及附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请直接用申请书首页作为封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材料报送
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盖章后报送至天使母基金管理公司;电子版发送至受理邮箱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报送。
天津市市级天使母基金政策咨询机构为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为天津市海河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邮箱 |
电话 |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 |
陈先生 |
/ |
022-58832919 |
海河基金管理公司 |
刘女士 |
liupz@haihefund.cn |
022-58398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