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制定《天津市加快合成生物创新策源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市在合成生物领域具备国内领先优势,拥有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合成生物学前沿科学中心等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在核心技术攻关、高端人才引育、企业孵化集聚等方面成效显著。为加快本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新增长点,特制定此方案。
2.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到2026年,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合成生物领域创新成果,布局一批具有明显经济效益的生物制造产业化项目,并从创新策源能力持续增强、产业化效益持续显现、产业生态持续完善3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目标指标。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从构筑生物制造创新策源体系、持续支持基础和应用研究攻关、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多层次培育壮大产业主体、打造标志性产业集聚区、探索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构建高水平产业人才梯队、深化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加强金融投资服务体系建设9个方面提出具体任务举措。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提出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建产业高端智库、加大资金保障力度3项措施。
3.问:《实施方案》的特点有哪些?
答:该方案突出从三个方面推动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推动成果产业化。围绕“研发—转化—产业化”这一中心任务构建生物制造领域全周期服务体系,实现产业需求和技术能力的“双向奔赴”。二是聚焦推动产品市场准入。充分发挥京津冀食品营养健康与安全创新平台作用,推动我市相关产品快速进入市场,抢占行业发展先机。三是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提出建立本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机制,多部门协同联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4.问:下一步如何推动《实施方案》落地?
答:一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组建生物制造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动生物制造重点规划、重要政策和重大工程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组建产业高端智库。建立生物制造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库,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在生物制造产业规划编制、专项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中提供专项研究及咨询意见。三是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健全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积极统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生物制造领域科研项目、应用示范、平台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