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科技计划项目?
答: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天津市科学技术局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创新规划、依据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实施,由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相关活动。对于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下放立项权限的法人单位,其自主立项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备案后,视同为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
2.问:项目资金来源有哪些?
答: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资金、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引导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企业等通过捐赠等方式出资,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
3.问:项目资助方式主要有哪些?
答:项目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前补助和后补助。前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核定预算,并按照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的财政支持方式。后补助,包括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和奖励性后补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是指项目立项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先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结束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市科技局给予适当补助资金;奖励性后补助,是指对法人单位取得有助于解决国家及我市急需或影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科研成果,市科技局给予奖励补助。以其他方式资助的项目按照各相关管理办法实施。
4.问:项目形成机制主要包括哪些?
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科技局不断完善公开竞争、定向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争先”、“应急通道”等项目形成机制。
一般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对具有明确战略目标、技术路线清晰、组织程度较高、优势承担单位集中的重大科技任务,可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揭榜挂帅”适用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科技任务,以重大原创性成果产出为目标,以解决实际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由市科技局发布需求榜单,具有较强研发实力的单位均可参与揭榜,不设门槛、充分赋权、限时攻关,突出在真实应用场景下开展验收。
“赛马争先”适用于探索性较强且急需的攻关任务,可择优选择技术路线明显不同的多个承担单位平行立项,前期实施动态竞争,视情况给予各承担单位一定比例启动资金支持,中后期根据考核评估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支持。
“应急通道”适用于重点产业或民生领域等需快速响应的紧急科研任务,主要通过后补助的方式,立即启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