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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3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14 04:13

中国民主同盟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推进科技小巨人全面升级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审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围绕六条建议相关工作情况介绍

  (一)关于“‘抓大放小’,实施‘隐形冠军’培育工程”的相关工作情况

  在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六年多时间中,我们集中力量支持和培育科技领军企业。自2013年起实施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出台《天津市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操作规程》,以企业为主体实施领军企业培育重大创新项目,促进企业做强做大,三年累计立项支持150项,财政扶持资金4.95亿元。制定了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认定标准,2016年认定领军企业20项,通过“小巨人大品牌”计划支持领军企业实施品牌战略13项。2016年以来,市科委积极支持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建设。制定出台《打造百家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大力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以及上下游企业,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盟,进一步整合创新资源、打通创新链条。已支持建成首批30家产学研用创新联盟,联盟在引领技术创新、带动产业集群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显现。支持领军企业研发“杀手锏”产品。出台《天津市杀手锏产品认定补贴办法》,近三年累计认定杀手锏产品309项,给予财政资金支持3.09亿元。通过政策性引导和扶持,促进了我市高新产品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有效带动了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增强了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积极申报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纳米颗粒与纳米系统、碳材料等产业研究中心,新增21个企业重点实验室、23个工程中心、12个科技企业孵化器、10个生产力促进中心,总数分别达到177个、255个、158个和170个。

  (二)关于“增强支持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相关工作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十三五”期间,市财政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投入,每年统筹安排15亿元,五年合计75亿元,比“十二五”期间增加45亿元,增长1.5倍。该资金可统筹用于:一是设立天使、创投、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和政策性担保基金,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和银行信贷增加对科技型企业投入。二是支持企业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支持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企业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及共建研发转化基地、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境外研发机构,以及企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发“杀手锏”产品等。三是奖励企业创新发展。对首次获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联盟,企业股份制改造等给予奖励。通过上述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企业特别是领军企业加快发展。近年来,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此外,今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科技型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上述优惠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企业税费负担,对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市发展改革委一直支持企业建立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积极推动企业完善创新条件,提升综合实力,我市批复的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全部列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超过一半的平台都由企业承担。通过这些平台的建设,企业在一批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增强了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另一方面,积极为企业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发挥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的作用,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新增天津康希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型流脑、百白破等联合疫苗产业化项目等13个项目列入2016年市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计划,并安排财政资金支持;对37个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升级项目给予财政资金支持。为企业创造条件,争取纳入国家项目计划,围绕中药标准化、互联网+工程等国家专项,为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国家专项资金1亿元。这些项目均由科技型企业承担,通过这种政策性、资金性引导,增强了企业的发展活力,为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积蓄了能量。

  (三)关于“实施科技小巨人企业家‘创造’工程”的相关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科委不断加强企业家队伍培育和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累计入选737人。积极开展多元培训,组织企业家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展海内外企业家高级研修班、企业家大讲堂等活动。选派1620名科技特派员,入驻服务企业1483家,协助开发新产品654项,推动高校成果转化233项。新增市级人才177 人,同比提高18%,累计达到711人;新增“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125人,累计达到366人;新遴选“新型企业家”153人,累计入选737人。新增国家人才21人,累计达到161人;新增科技部“创新推进计划”人才18人,累计达到71人;新增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累计达到80人;新增1家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累计达到4家。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四)关于“有效解决小巨人企业融资问题”的相关工作情况

  市科委把金融作为助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创新出台政策性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产业并购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股份制改造、上市挂牌,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有力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全年支持248家科技型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超额完成任务65%以上,累计达到504家;推动212家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其中上市3家、新三板挂牌72家,超额完成全年60家任务;参股设立天使、创业投资等子基金16支,参股资金6.68亿元,基金总规模达到30亿元。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高度重视和支持我市科技创新金融服务工作,多年来,认真按照中央《关于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扎实做好科技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通过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规章制度、创新金融产品等举措,不断提高产融结合水平、大力推进科小巨人企业全面升级。一是积极履行调控职能,督促商业银行提高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围绕中央部署和地方规划,相继印发了《关于以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津银发〔2011〕76号)等文件,并通过制定指导意见、开展效果评估、进行综合评价等举措,在对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产品创新、服务模式等提出明确要求下,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投放力度。二是不断加强部门合作,优化科技企业发展金融服务环境。多年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通过与市金融局合力推广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开展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工作,优化融资环境、加深银企对接水平;与工商局联合制定《关于印发〈专利权质押贷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天津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拓展贷款担保抵(质)押物范围、为开展符合科技企业“轻资产”特点的金融创新业务创造有利条件;与市科委合力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金融统计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助力科技金融扶持政策有效制定和实施。截至2016年底,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408.2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8.80%。三是大力推动金融创新,推广应用与科技小巨人企业全面升级融资需求相适应的产品和服务模式。2011年以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积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根据科技型企业的经营特点、资产状况和发展阶段,创新推广与之相对应的产品和服务,提高科技与金融结合水平、助力科技企业升级改造。由此,特色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大量涌向。不仅有从初创期到成熟期的集担保抵押贷款、产业链融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票据融资、投资银行等在内的全方位服务模式,也有面向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别化产品种类,有效满足了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需求。2016年,天津市金融机构当年共发放科技型中小企业保证贷款207亿元、抵押贷款82亿元、信用贷款116亿元、质押贷款47亿元。此外,还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拓展科技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源支持天津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其中,在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市金融局三方联合签订《借助银行间市场助推天津市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下,截至目前,已成功发行的科技创新类债券产品有: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1亿元、天房科技私募债1亿元等。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建立政策性贷款担保基金、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股份制改造、完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等建议,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将从自身职能出发,根据国科发财〔2010〕720号、银发〔2014〕9号等文件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对科技小巨人企业全面升级的金融支持工作。其中,一是加强宣传推广。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借助主板、创业板、银行间市场等渠道,运用股票、债券、短期融资等各类工具募集发展资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在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全面升级中的作用;二是加强市场培育。积极发挥自身在渠道沟通、信息获取等方面的便利和优势,推动和促进天津股权交易所、滨海柜台交易市场等区域资本市场建设,搭建有助于科技小巨人企业上市融资的区域资本市场融资服务体系;三是优化信用环境。继续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责任分工》、《天津市行政机关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等及人民银行总行文件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科技小巨人企业融资发展的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四是加强政策协作。积极做好与市发改、财政局、科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共同推动建立科技企业融资担保补偿基金,积极引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等举措,实现金融政策与产业、财政、税收等政策的联动,助力天津科技小巨人企业全面升级、快速发展。

  (五)关于“加快科技小巨人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

  我市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服务市场初步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已由市政府印发。《规划》提出建立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记录和评价体系,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共享服务网络。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针对性强的信用服务,创新小微企业集合信用服务方式,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小微企业诚信宣传和培训活动,为小微企业便利融资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鼓励守信行为,加大对守信行为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建立多部门、跨区县的联合奖惩制度。通过信用信息交换共享,鼓励和推动各部门、各区县之间开展信用合作,实现多部门、跨区县奖惩联动,使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为确保《规划》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了《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任务分工》,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明确了重点工作的责任部门,确保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工作落到实处,为改善以科技小巨人企业为代表的守信企业融资环境提供制度保障。目前,“信用天津”网站已上线运行,为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提供新的信息用信息沟通渠道,营造良好信用环境,助推以科技小巨人企业代表的企业加快发展。我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经实现推送功能上线,满足了信息共享交换的要求,并与国家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市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全面覆盖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提供信用信息共享和交换服务,支持科技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

  (六)关于“优化政府公共服务”的相关工作情况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问题。根据财政部、工信部联合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我市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是要求预算单位预留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年度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是在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是大中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时,对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科技型企业可依法享受上述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市科委推广科技创新券制度,共计吸纳226家高校、科研院所及科技服务机构1152项服务产品,累计为173家科技型企业兑现创新券600多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1800多万元,杠杆效应达3倍多。深入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修订完善实施细则,781台套入网仪器累计服务企业1515家,服务合同、协议超1万项,检测样品超9万个。积极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全年预计为科技型企业减免税收45亿元左右。

  市审批办制定实施了《关于深化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6〕25号),出台18项改革措施,深化市级部门审批处“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构建起“市级部门审批处+区级政府审批局”模式,实行“受理、审查、批准”三分离审批,进一步拓展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2016年,全市累计办件量57.4万件,平均办结时间提速30.3%,效果显著。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市审批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各区、市级部门、中央驻津单位和相关企业,全面开展我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印发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73号)。召开了全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工作推动会和工作培训会。组织各区、市级部门、中央驻津单位和相关企业对本单位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审核和汇总。制订了《天津市市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版)》,并通过天津政务网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结合民盟天津市委会所提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市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完善相关政策,提高科技型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加大税收和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努力推进我市科技型企业全面升级。2017年,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切实推动科技深度融入经济主战场、服务发展大局,为建设全国产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和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2017年力争全市科技型企业超过9.5万家,规模过亿元的科技型企业达到4200家,国家高企有效总量达到3900家,科技领军企业达到40家。重点工作如下:

  (一)抓好六大工程实施和四项服务优化,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一是按照“认定一批、培育一批、支持一批”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20项重大创新项目,新培育20家科技领军企业。围绕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支持5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建立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海外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认定和支持天津市重点新产品100项,认定和支持天津市“杀手锏”产品50项,引导企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二是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有针对性的对各区县高企工作相关人员、高企认定服务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确保高企提质增效。重点帮扶,减少存量流失,对到期重新认定获批的国家高企,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加强政策引导,对于首次获批的国家高企,按规模大小分别给予30—50万元财政奖励。实施国有企业高企倍增计划,引导支持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三是强化新型企业家培养,组织开展6次“新型企业家大讲堂”。完善企业与高校高端创新人才联合培养和双向流动机制,遴选500名科技特派员进驻企业,与企业联合研发、共建平台、开发产品、制定战略以及培养人才。四是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加强1350名干部对口帮扶工作,助推科技小巨人企业发展壮大。实施互联网跨界整合创新示范工程,支持科技型企业“触网”和跨界融合,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的互联网跨界融合创新格局。五是推动科技型企业兼并重组。加强政策宣传,深化并购培训服务,力争推动并购国内外企业30家。充分发挥产业并购引导基金的作用,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设立并购子基金。六是继续推动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造,定期举办“科技金融大讲堂”,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加大股改上市辅导力度。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发展业务,提高服务能力。推动完成150家科技型企业股份制改造。七是优化各类服务。支持“科淘网”等科技服务电商平台发展,加强大型科研仪器、科技金融、科技信息等资源的开放共享。实施企业创新券制度,降低科技型企业成长成本。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种子、天使、创业、产业并购等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的海内外社会资本到我市成立基金。加强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创新社区。

  (二)推动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建设。根据《打造百家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实施方案》,在2016年启动30家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建设的基础上,2017年力争再组建20家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并对联盟给予财政补贴,并在成果研发与转化平台建设、重大专项(工程)攻关、裂变式发展、大品牌战略、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深入开展干部“精准帮扶”,推动1350家重点企业快速发展。继续深入开展1350家企业与1350名干部“一对一”帮扶工作。按照固定联系帮扶两年的工作要求,围绕干部和帮扶企业制定的“一对一”个性帮扶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配合市委组织部,进一步完善干部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和帮扶台账,加强对各有关部门和地区帮扶工作的半年和年度督查考核,促进重点帮扶企业快速发展。

  (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众创空间绩效管理促进提质增效,实施年度绩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众创空间给予补助支持。建立天津市众创空间退出机制,对绩效考评不达标的给予帮扶指导,对连续两年绩效考评均不达标的,取消其天津市众创空间资格。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等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全市众创空间达到150个。举办好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大赛品牌活动,为产业发展挖掘新项目、新人才、新团队。

  

    

  2017年5月3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委,022-5883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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