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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05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科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1-14 04:15

中国民主同盟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建设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编办、市审批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不懈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自主创新能力快速提升,科技型企业迅速壮大,创新体系日益完备,创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到2020年成为全国领先的创新型城市,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

  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2016年,我市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引进清华大学电子信息研究院等一批高水平研发机构,组建科技领军企业产学研用创新联盟30个,众创空间达到139家。科技型企业发展到8.8万家,小巨人企业3900家,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50%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200家。研发出大功率火箭贮箱、埃博拉病毒疫苗等一批国际领先的技术和产品,1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转化科技成果485项。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6000多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比达3.00%。先进制造业实力进一步壮大,工业总产值超过3万亿元,一汽大众华北基地、中芯国际芯片等项目开工建设,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十大支柱产业集群占全市工业比重达到77%。国家中小企业创新转型三年试点工作全面完成,1.5万家企业成功实现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子商务、健康服务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亿元楼宇达到200座,服务业比重提高到54%,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现代都市型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减三增”面积超过80万亩,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

  但同时,我市科技综合实力与世界发达地区、国内先进省市相比还有差距。如提案中所说,我市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科技企业不多,重大原创科技成果较少,高水平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规模偏小,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全社会创新活力不足,适应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等等。

  针对这些不足,提案里提出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融入国家总体战略”、“推进‘五链融合’”和“强化部门联动”、“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等五点建议。目前,对于这些建议涉及到的具体工作,市科委已牵头市各有关部门正在深化和落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度聚焦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两大目标,下一步我市将立足补短板,面向2017—2020年部署细化更能加快我市科技创新的新举措。

  一、全面推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设

  一是突破先进制造技术瓶颈。在航空航天领域,加快无人机、卫星应用等技术研发。在高端装备领域,重点开发新一代轨道交通、特高压输配电等技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重点开发集成电路、高性能服务器等核心关键技术。在大健康领域,重点开发国内领先的抗肿瘤药物、新型疫苗等技术。在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突破电驱动态调整控制系统、新型电池等关键技术。在节能环保领域,加强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开发。在海洋领域,突破高技术船舶、海洋装备等技术。

  二是支撑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建设南港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重点打造以炼油乙烯为龙头的石化、原料多元化及低碳化、传统盐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高端石化产品集群和石化装备制造等5个产业。坚持精品、高端路线,加快推进转型升级,重点发展优质钢管、高档金属制品、精品板材、高强棒线材4个精品板块,加快实施天铁、静海和东丽循环经济示范区节能环保工程。

  三是积极发展“四新”经济。以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为重点,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云制造、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加快滨海工业云、“企业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工业互联网进企业、入车间、联设备、拓市场,在滨海新区加速建成互联网经济集聚区。

  二、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和国际化水平

  一是推进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全面落实京津冀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深化部市会商、院市合作及中关村合作。积极引导北京优质资源向天津集聚,打造京津发展主轴创新园区链式布局。加强政策集成共享,推动建设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区,支持园区在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吸引集聚、金融服务、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和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新的类中关村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深入推进中欧先进制造产业园临港核心区建设,加快推动武清京津产业新城、宝坻京津科技新城、未来科技城、东丽中科科技城等一批特色园区建设。围绕京津高铁、高速沿线加快产业衔接,实现互利共赢发展。

  二是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标准建设。加快自创区条例立法进程,营造良好商事环境。促进自主创新示范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打造创新要素集聚、综合服务能力强、适宜创新创业的产业创新中心核心承载区。加速培育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千亿级产业集群,打造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加快自创区各分园创新发展、联动发展、特色发展,形成产业、创新融合新生态。打造南开区创新创业“十字街区”,建设全国领先的环天南大知识经济创新圈。聚焦未来科技城,重点吸引央企在津建立研发机构、产业化基地等,孵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打造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新集聚区。

  三是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开放合作。推进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海外人才在津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和服务。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加强国际化新型企业家、技术经理人等人才培育。打造集信息对接、中介服务、金融扶持等功能于一体的国际科技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发挥科技外交官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作用,完善海外资源数据库建设。大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技术推广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国际创新机构,采取并购、合资等方式设立海外研发中心。积极完善“走出去”服务体系,依托天津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市场,汇聚一批技术转移、创新服务等专业团队。

  三、全面打造自主创新新高地

  一是建设先进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构建“总院”+“研发机构、服务机构”的架构模式,通过加盟和共建的方式,聚集一批科技研发机构和海内外高端人才。到2020年实现资源集聚高地、产业研发高地、企业孵化高地、产业培育高地、改革创新高地、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重要载体(五高地一载体)的定位,逐步建设成为特色突出、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

  二是打造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健全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与行业内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高水平研究团队共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通过联合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工程)、开发“杀手锏”产品,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核心、关键技术。

  三是完善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深入推进科技型企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科技型企业裂变创新,大力发展科技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组织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培育一批“杀手锏”高新技术和高端产品;积极落实激励企业研发的普惠性政策,深化创新券和创投票制度;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

  四、全面增强源头创新的供给能力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

  一是推进基础前沿原创。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建设,推进高等学校学科群与天津支柱产业结合。结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加强新型人机交互技术及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智能机器人技术及应用等一批新兴学科交叉和融合。加强对信息、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精密仪器等重大前沿技术研究。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与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等大科学平台和设施建设。

  二是支持产业技术原创。支持高校院所重点实验室与企业重点实验室开展联合攻关,开发一批前沿及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建立大飞机适航审定、纳米颗粒与纳米系统、先进纺织复合材料、碳材料、机构理论与装备设计等一批产业研究中心。围绕主导产业,加强在合成生物学、石墨烯、深海科学等领域前瞻性部署,建设一批在重点领域创新发挥核心引领作用的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形成一批国际先进的产业技术成果。

  三是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启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科技成果信息平台、科技成果中试平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3+1”体系建设。加大成果二次研发、中试等关键薄弱环节支持;大力推动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积极组织高校院所和企业加强科技成果信息对接服务。

  四是建设市场化线上线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依托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场地,建设市场化运行的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科技成果展示交易中心。发挥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作用,建立中国科学院天津技术转移中心、京津冀科技转移中心等机构。重点引进培育市级专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形成技术评估、交易、投融资、信息咨询等全链条服务体系。

  五、坚持“抓政策、抓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加强科技项目执行监督、中期检查等过程管理,完善科研信用、绩效评估等细则条款,深化与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培育高端化专业化众创空间为着力点,推行众创空间备案制管理,加强众创空间绩效激励。加快高水平科技智库建设,健全科技咨询系统,抓紧制定《天津市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实施办法》。深入落实《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财政资金的投放和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作用。

  二是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快出台《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改革试点。积极引导高校院所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加快完善配套激励、考核及管理办法,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赋予高校院所更大的收入分配自主权。支持国有企业依法制定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具体办法,建立健全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

  三是促进创新创业便利化。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和水平,继续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探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为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主动适应创新从小创向大创的转变,设立“双创”发展专项资金,高水平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积极构建市场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四是打造完整良好的创新生态链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推进科技金融创新,进一步发挥引导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成立天使、创投以及并购子基金,加大面向科技型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力度。发挥人才关键作用,加快引进和培养领军人才及创新型企业家,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激励和吸引政策,完善分类实施的人才评价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推动将专利处罚案件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对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完善科普网络传播平台,加快推进优势领域特色科普基地建设,组织好“京津冀科普之旅”、“科普微视频大赛”等品牌赛事。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支持创新、追求卓越的社会氛围,让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蔚然成风。

  

    

  2017年5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委,022-5832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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