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天津市高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研究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近年来,不断优化人才政策体系,创新人才引进机制,进一步加大对高科技人才引育的支持力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一、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一)建立与完善了科技人才计划培养体系,吸引培养和造就了一批高科技人才
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并启动了《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等一系列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已经构筑了较为完善的阶梯式人才资助培养体系。通过精心组织和实施的国家和市级科技人才计划,重点培养、引进了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并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拥有94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7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创新群体,38人入选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89人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8家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15人入选我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366人入选我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737人入选“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在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技术进步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在创新实践中,加强了我市高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造就工作
一是加强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的培育造就工作。通过实施应用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科技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与产业发展、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科技创新体系及条件平台建设、人才引进与科技合作等科技计划项目9千余项,有我市5万多名科技人才承担参与项目,其中正高级8600多人,副高级1.2万人。科技创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为3千多家、科技“小巨人”企业4千多家、科技型企业达9万家,其中737位企业家入选我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同时,注重大项目的培育,通过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创新基地建设,培养了一批优秀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依托国家和天津市科技奖励平台集聚和柔性引进了我市及国内高端人才2000余人。这些优秀的科技人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智力支撑。
以项目为载体,以两院院士为重点,制定了天津市人民政府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全市总数达到78名,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二是注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2016年设立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给予每人100万元的重点支持,加大青年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的培养力度。截至目前我市获得国家自然科学青年基金项目1千多项,获得资助总额为2.4亿元;73人获得“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资助总额为近8千万元,为我市继续培养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学科带头人提供了人才储备。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积极指导高校认真落实《天津市高等学校“十三五”综合投资规划实施方案》有关引进和培养人才工作。出台《天津市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激励项目管理办法》,调动高校引才育才积极性。对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青”(优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和“特支计划”等省部级人才给予配套资助。
三是加强对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聚集。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战略机遇,着力加强与国家科技部、中科院以及知名大学、国家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了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国家超算中心滨海中心、天津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一批引进聚集人才的创新平台,引进国家科研院所或与大学等共建新型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研发转化基地等114个,其中国际生物联合研究院引进聚集海内外生物医药研发团队130多个。中关村在津建设了5个产业孵化器,共有1000多家中关村企业在我市5个创新社区落户或建立分支机构。通过天津自然科学基金绿色通道项目,2011年到2015年共引进支持海外归国高级研究员和博士177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度,2017年实施新的天津市特聘教授制度,增设“青年学者项目”,启动杰出津门学者计划,集聚和造就具有国际视野、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学科领军人才及其后备力量。目前,我市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27个。每年资助选派30名优秀博士后,到发达国家的一流学府和科研机构开展3个月的培训考察及合作研究,进行国际化、高端化、个性化培养。
(三)完善人才服务与保障机制
一是优化人才政策体系。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文件,如《关于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天津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天津市引进海外高端人才三年推进计划》、《天津市引进人才经费资助清单》、《天津市留学人员科技活动启动项目择优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等,不断加大对海内外高科技人才的吸引和支持力度。
近期我市还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48号)文件规定,“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非本市户籍海外高科技人才,来津工作居住的,如在本市无住房,且可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此外,滨海新区不在限购范围内。
二是做好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工作。实施了人才“绿卡”制度。将人才引进办理事项从51个整合成15个,审批环节从56个压缩到19个,审核要件从84件精简到44件,绝大多数服务事项实现即来即办。截至目前,已办理人才“绿卡”32020张。建立引进人才数据库,所有“绿卡”人才信息全部纳入数据库,实现引进人才“一人一档”。加强人才引进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滨海新区设立人才服务窗口,方便新区引进人才。加强人才服务专员队伍建设,累计培训4000余人。2016年以来,累计为持我市“绿卡”人才办理出入境证件50余证次。
已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落实人才回国安置、经费资助、入出境和居留便利、子女上学、工龄计算、职称评定、户籍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保险等政策兑现。2016年以来,为2452名外籍高层次人才签发长期签证、证件,累计授予44名外籍人员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已为31.4万人次提供口岸签证服务。
二、结合您的建议,我们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五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高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利用平台、项目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的培养支持力度。继续深入实施国家和我市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让我市更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进入国家队。做好这几类科技人才计划的顶层设计和相互衔接,推动科技人才计划与我市科技计划项目和平台基地建设相衔接,创造条件让我市更多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进入“国家队”。
二是继续做好引进人才管理服务工作。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安部要求复制推广的7项出入境政策措施逐条研究细化落实方案和配套机制,为海外人才提供人才高效出入境及停居留服务。进一步完善人才“绿卡”功能。着力完善人才“绿卡”的就医、金融、联谊等服务功能,目前已对接市人才办、交通委、金融局等部门,会商增加教育、体检、交通等7项服务,进一步提高人才“绿卡”的含金量。加快人才公寓建设。在全市部署人才公寓申报工作,认定一批市级人才公寓,让引进人才可拎包入住,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可落户人才公寓,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
三是紧紧抓住天津自贸区建设、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利契机,与京冀两地出入境管理部门密切联通,争取支持,将72小时过境免签延长至144小时,推进天津过境免签政策空、海港口岸联通,京津联动,并逐步辐射至京津冀行政区域。
四是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允许具备条件的专业协会、行业组织和科技团体承接社会化评审;在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推行职称“以聘代评”,在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自主评价工作。
五是鼓励人才创新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离岗创业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积极引进培养高科技人才是全市尤其是人才工作职能部门关注的焦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支持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大力聚集培养高科技人才。感谢中国致公党天津市委员会对我市人才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5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委,022-5883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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