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的建议”的提案,经会同市知识产权局、市审批办、市教委、市财政(地税)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建设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的工作基础
(一)出台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配套政策
市科委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16条措施,为推动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保障。支持11所高校出台新的成果转化收益管理办法,引导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等高校探索成果转移转化新机制。市教委出台了《天津高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激发大专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力。目前10多所高校陆续出台和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大幅度提升了成果完成人获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将科技成果完成团队的收益提高至70%以上,部分院校甚至达到95%,进一步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活力和动力。在税收政策方面,陆续出台了《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实施递延纳税、分期缴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有效降低了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成本,对促进成果转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改进政府服务,完善商事环境
2016年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66项,调整合并13项(含子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从282项减少到274项。向滨海新区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6项,下放其他事项6项,各市级部门和单位在滨海新区设立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制定《天津市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6〕61号),审批环节由255个减少到90个,审批要件由435件减少到295件。以标准化促进审批规范化,制定发布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运行基本规范》、《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等3个基础性地方标准和291个单一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地方标准,填补了全国空白。
(三)实施高端科技人才计划聚集人才
我市先后实施并启动了《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天津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构筑了较为完善的阶梯式人才资助培养体系。启动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年支持30名已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面向国家和天津市需求,自主选择创新研究。通过精心组织和实施科技人才计划,重点培养、引进了一批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和团队,并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目前我市拥有17名中国科学院院士、20名中国工程院院士,90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6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创新群体,入选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8人、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人,入选科技部创新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1人、重点领域创新团队7个、科技创新创业人才33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基地4家,入选我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20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40个,入选我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366人,入选我市“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737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壮大。
(四)搭建了一批产学研合作平台
一是建设科技资源设备开放共享平台。推动包括中央驻津院所、市属科研机构在内的80家科技服务机构、750台(套)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面向社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二是加强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建成国际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国家超算天津中心、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研究所、天津大学前沿技术研究院、军事医学科学院天津滨海新区科研及成果转化基地等一批创新平台;三是依托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创新研究院、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制药工程学院,启动建设4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四是建立一批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包括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国创新驿站站点、国家级工程中心、市级工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共420家。
(五)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创新主体权益力度逐渐加大
2016年立案查处各类专利行政案件578件,受理各类有效举报、投诉、咨询4500件并及时处理。全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额达到24.9亿元,为66家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累计发放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贴62.2万元。举办知识产权运营活动50余次,服务500多家企业;受托运营专利6000余项,科技企业专利交易618项,为企业提高竞争力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知识产权支撑。加强专利保险试点,全市25家企业投保专利执行险,降低企业主动维权成本。与市高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联合市商务委编制《“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手册》,帮助企业开展海外专利预警,实现过剩产能转移和抢占国际市场,提升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市保监局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工作。2016年,通过专利保险共为天津25家专利企业提供风险保障200万元,降低企业创新和转型升级风险。
(六)建立政府引导、市场配置资源的科技金融联动机制
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链接、与民间资金融合,探索形成了股权类、债权类和补贴类三大类金融产品,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金融产品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5000万元,设立了规模为5亿元的天使投资引导基金、1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了14支天使、创投子基金,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放大约7.4倍。引导商业银行利用信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累计为1570家企业解决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6.99亿元,银行增放47.41亿元,贷款资金回款率达到100%,获得信用贷款企业中近60%是首次贷款。
二、下一步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基地的工作重点
对于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转化基地的建议”,我们认为非常好。我们将根据建议,结合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审批办、市知识产权局的相关工作安排,通过以下几方面加快我市高水平研发基地建设。
(一)继续完善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的政策体系
一是完成《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工作,并积极落实。目前该条例已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待颁布实施。该条例明确了科技成果处置、职务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制度,推动形成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二是制定《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技术转移机构的管理和业务指导,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科技成果交易财政补贴政策,形成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机制。四是加大成果的二次开发、中试转化支持力度,并将工作指标列入政府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形成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成果转化体系。
(二)继续完善以企业为主的产学研创新体系
一是完善民营企业“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制。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高校院所以及上下游企业,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盟,牵头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及示范工程,对行业共性技术进行联合公关,在高端制造产业领域获得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技术,并将其产业化。二是加强创新平台和载体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设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众创空间等国家和市级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2017年支持企业在高校建立10个校企协同创新实验室。三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降低科技型企业创新成本。继续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重大项目、“杀手锏”产品研发、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补贴、股份制改造补贴、科技创新券等各类科技计划,培育由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
(三)继续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
一是继续发挥各类科技平台对引才聚才的作用。充分利用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建和引进中科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清华大学高端装备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的机会,引进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一批高水平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大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创业平台的人才引进、培养的考核,发挥创新平台的聚才引才作用。二是鼓励和引导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围绕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构建市、区和京津互动三个层面互动和资源共享,到2020年培育1000名企业年销售额超亿元、创新能力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地位、善于经营管理的新型企业家。三是支持各类人才创业。加大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力度,支持众创空间设立种子基金、入驻创业团队、注册初创企业。四是继续加大对从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力度,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2017年在1620名特派员的基础上,继续派驻400名科技特派员向企业转化科研成果。
(四)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改革
一是按照《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总则》规定,围绕“一事项一标准、一流程一规范”要求,最大限度整合申请材料,取消非法定的各类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最大限度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精简规范评估评审环节,实现申请材料表格化,申请表格数据化。二是依法规范设定行政许可中的现场踏勘、专家评审等环节,编制每一个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力争再减少100项申请材料,再制定发布10个地方审批标准。三是深化投资项目联审流程落地实施。切实做好建设项目“一口进件、一口出件”制度,实现项目审批全流程服务。推行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承诺”、“以函代证”、“函证结合”、“容缺后补”等改革举措,按照适度超前,交叉进行,并联审批方式,对投资项目实施预审预批预招标。
(五)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成果转化线上线下交易平台
利用“互联网+云服务”的模式,把我市各高校、院所能够应用转化的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到平台,为科技成果交易双方提供高效的科技成果发布、线上评估、在线配对、网上竞价、交易服务等,实现科技成果与生产要素的有效对接。建设交易大厅,聚集技术转化、知识产权、法律、投融资等一批服务机构,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临展、咨询、评价、路演、培训、对接、交易等服务,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重点培育一批市级专业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引进一批国际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众创空间、生产力促进(转化)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平台优化功能布局、开展成果转移经纪活动。进一步提高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服务能力,形成技术评估、交易、投融资、信息咨询等全链条服务体系。
(六)继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发展
市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政策,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化,促进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快推进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组成“1+N”共25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推广应用“华北知识产权运营网”,实现“专利+技术+资本+产业”的有效融合和良性循环。
2017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委,022-5883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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