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的抓住机遇发展新兴产业推动创新驱动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教委、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科技创新工作总体情况
2018 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科技创新工作立足实际、抢抓机遇,积极打开脑袋上的“津门”,聚焦重大设施、重大平台、重大人才团队、重大项目,统筹创新科技工作整体布局,有力开创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新局面。全市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达到80.75%,连续16 年位居全国第三,其中科技创新环境指数位居全国首位;R&D 占GDP 比重为2.47%,全国排名第五;8 项科技成果荣获国家科学技术奖,首次获得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一)扎实推动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
一是基础研究取得系列原创成果。出台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意见,强化科技前沿基础研究布局,优化基础研究发展机制和环境,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二是科技有力支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三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出台市新一代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三是重大技术突破支撑服务国家工程。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加强重大项目布局和实施推动。
(二)扎实推动科技型企业能级提升
一是科技型企业结构持续优化。以壮大“国字号”科技型企业规模为目标,大力推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一企一策”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积极支持市级科技型企业发展打造“国字号”后备役。二是创新型科技企业加快发展。认真落实“天津八条”,出台科技领军企业、领军培育企业和技术领先型企业认定办法。出台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成立创新战略联盟,在轨道交通、新药创制等领域深化探索委托联盟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新机制。三是科技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推动工程设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优势领域加快发展。四是科技创新创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把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作为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活力的重要举措。研究起草“双创”升级版实施意见。加强已有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和择优支持。市教委深入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推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建设,积极组建天津市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三)扎实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是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出台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构建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发布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起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激励为导向、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环境。创新科技奖励管理,实行定标定额评审,在一等奖中择优命名特等奖。第三方评估显示,我市围绕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出台系列改革政策举措,政策创新度、突破力度走在全国前列,为打造创新生态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政策环境。
二是科技成果市场化转移转化加快推进。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法规政策,加快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服务平台建成运营,登记技术转移机构近百家。出台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补助政策,对成果受让方、中介服务机构、经纪人等给予补助,推动形成市场化成果交易机制。市教委积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成果宣传和技术对接,推进校企、校地合作,加速我市高校科研成果向京津冀地区转移。
三是科技与金融加速融合。把科技与金融融合作为助力科技创新的重要引擎。支持227 家科技型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81 家上市挂牌,累计达963 家和598 家。引导基金累计参股设立19 支子基金,子基金总规模达39.65 亿元,投资项目超过100 个,投资额超14 亿元,撬动社会投资28.5 亿元。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直投项目73 项,投资额超过5400 万元。政策性担保资金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增资2.4 亿元。创新开发“科技立项贷”“打包贷款”等信贷产品。
(四)深化多层次科技协同创新
一是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迈出新步伐。部市会商、院市合作持续深入,国家科技统计数据中心、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等一批标志性成果落户我市。京津冀科技部门协同创新务实深入,签署新一轮合作协议,开辟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券等合作新领域。二是“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持续深入。鼓励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布局海外研发。聚焦“三大重点领域”,加大“引进来”力度。成功举办夏季达沃斯青年科学家论坛等国际交流活动,承办科技部、外交部“一带一路”培训班,促成中欧城市创新实验室等落户。三是市区科技联动开创新局面。以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为契机,建立覆盖全市16 个区及5 个功能区共建工作机制,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聚集创新资源、科技招商等方面加强联动。制定《市教委关于“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实施方案》(津教委办〔2018〕25号),更好发挥教育系统对企业家的服务功能。
(五)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水平,强化专利质量政策导向,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进营造全民知识产权创造氛围。二是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行动,提升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推进开展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协调机制,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四是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建设完成“天津市知识产权服务网”并上线运行,推动滨海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
(六)扎实推动科技服务民生
一是科学普及深入开展。协调推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完善科普工作联席会制度,推进科普基地能力建设和特色科普活动开展。二是科技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新成效。发布第三辑节能低碳与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三是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开辟新领域。启动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实施种业等重大专项和工程,持续推进科技帮扶。四是科技有力支撑“健康天津”建设。支持早期诊断、预防和临床诊疗技术等研究,他汀类药物治疗慢性硬膜下血肿研究成果被誉为神经外科临床研究“里程碑”。实施互联网跨界融合专项,促进新一代互联网技术与医疗健康融合。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举措
(一)实施“三大重点领域”支撑引领行动计划
一是支持推进人工智能产业精准创新。大力推动人工智能“七链”精准创新行动计划,推进“有机串链”“扶优育强”“补短拉长”等6 项工程,攻克认知计算、边缘计算芯片、智能核心算法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自主可控基础软硬件适配平台、大数据、5G 通信等方面应用示范,促进智能科技产业聚集发展。配合做好第三届世界智能大会组织工作,推动蓝皮书研究编制和发布。
二是支持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链精准创新。发挥天津市生物医药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出台实施生物医药产业链精准创新行动计划,围绕生物医药细分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政策、项目、平台等方面加强支撑。积极争取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健康保障工程”和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实施创新药物、中高端医疗器械创制等市级重大专项,力争关键技术和重点产品取得突破。
三是支持推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创新发展。实施新能源新材料科技重大专项,强化风电、光伏产业,做大做强动力电池产业,培育氢燃料电池产业;面向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等产业需求,着力解决“卡脖子”材料难题,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积极引导优质产业定向聚集,加强领域内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示范应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基础研究支撑。落实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意见精神,加强数学、化学等基础学科,以及信息、生物等新兴学科支持,加大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领域布局力度,力争取得一批原创性成果。加快建立有利于原始创新的管理方式,基础研究类项目探索由高校自主立项。完善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投入力度。
(二)实施科技区域协同创新行动计划
一是深入推进京津冀科技部门合作。落实三地科技合作协议,加大科技项目、载体等方面合作力度,深化科技创新券互通、大仪共享、成果转化等方面合作,以精准医疗为重点进一步探索深化三地基础研究项目研发合作新机制。大力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引聚资源、加快发展。组织“天津科技河北行”系列活动,引导高校、院所等对接支持雄安新区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部市、院市合作。推进市政府与科技部签订新一轮部市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在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平台等方面加强会商合作。深化与中科院合作,共同推进中科院天津创新产业园建设,打造中科院创新资源聚集区;结合中科院分类改革,加强大院大所对接,争取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电工研究所等在我市布局。加强与中国工程院合作,推动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研究院、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天津研究院等高端智库建设。
三是深入推进“一带一路”科技开放合作。聚焦德国、俄罗斯等科技大国,捷克、以色列等有创新特色国家,以及港澳台地区,对接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深入推进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和技术转移合作,重点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大院大所等高水平创新主体建设联合研发中心和研发推广中心。完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总体布局,构建项目—基地—人才“三位一体”资源配置体系。
四是深入推进市区科技联动创新。落实“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部署要求,完善市区共建机制,在重大创新政策研究、重点创新企业培育、重要创新平台建设、高水平创新资源项目引进、技术转移体系搭建等方面加强对接、深化合作,进一步促进市与区、区与区之间科技工作高效联动,有力提升全市整体创新效能。
(三)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行动计划
一是加速创新型企业能级提升。以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为目标,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在自主研发、“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上云”、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推动企业发展路径和模式创新,打造科技型企业品牌新形象。
二是加速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建立“雏鹰—瞪羚—领军”企业遴选和发布机制。实施入库企业动态管理和分类精准支持,对于雏鹰、瞪羚和科技领军企业,分别给予贷款贴息、认定奖励等支持;支持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项目;对技术创新突出、影响力极大的创新型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三是培育优化科技金融生态。支持以上市为目标的瞪羚、科技领军企业开展股改。加大引导基金参股和天使直投力度,进一步发挥好子基金投资引导作用。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担保支持。推进“投贷联动”创新发展,探索“投保贷”合作,推广“知识产权贷”“科技立项贷”等金融产品,开发一批符合我市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的新产品。积极推动科技型企业登录科创板融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的支持力度。
四是优化科技型企业服务机制。继续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新选派科技特派员深入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发挥科技创新券普惠特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降低创新成本、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探索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开放共享新机制。
五是做优做强科技服务业。积极推动设计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优工程设计、补齐工业设计、培育创意设计,聚集引进一批大型设计企业总部和机构。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专项,支持推动检验检测、科技信息服务等领域技术开发、平台建设。继续推进联合国“设计之都”申报,办好第六届国际设计周、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
(四)实施改革攻坚行动计划
一是抓紧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启动面向2035 年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天津科技创新规划》前期战略研究和技术预测工作,广汇众智、凝聚共识,以国际视野、全局思维系统谋划新时代科技创新的总体思路、重大任务和战略举措,加强中长期科技创新系统布局。
二是大力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出台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充分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落实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修订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优化提名制、定标定额评审等科技奖励新规则。深化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对承担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高校、院所实行“合同管理制”,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领域重大专项探索“揭榜制”“里程碑式管理”等新机制。建立改革任务台账管理机制,明确各项改革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深入推进重大改革举措落实。
三是加强科技监督和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科技监督评估工作体系,压实专业机构管理监督职责和项目承担单位法人管理责任,强化违规违法科研行为惩处。出台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强化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增强广大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加快形成诚实守信、重诺守规良好风尚。
(五)实施知识产权强市行动计划
一是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启动《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工作,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考核体系,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考核体系,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区工作。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完善市区两级专利资助政策,强化质量效益导向,提升专利质量。深化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
三是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进落实《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推进实施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专利导航。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加快促进专利运用转化,完善“华北知识产权运营网”功能,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
(六)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五新工程”行动计划
一是确立成果转化“新目标”。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建立市场化机制发挥主导作用、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初步形成供需对接更加精准便捷、创新资源更加融合协同、成果转化更加活跃顺畅的局面,让更多科研成果由“智”变“金”。
二是建立供需信息汇集“新模式”。针对高质量科技成果筛选鉴别难等痛点,完善成果信息采集加工规范和汇交工作机制,推广标准化评价方法,建立高质量科技成果库和重点科技成果发布推广机制;制定技术需求挖掘规范,引导以标准化方法精准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形成高效对接转化模式。
三是搭建成果转移转化“新网络”。建立市、区(园区)、重点机构“核心节点+区域分节点+专业分节点”三级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技术转移网络。推动业务流程电子化、服务集成化,实现成果精准推介、技术需求众包。支持网络节点深扎区域、深耕行业,开展全要素、多层次对接服务。
四是培育技术转移“新队伍”。加强对全市技术转移机构发展的指导和评价,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创新运营管理机制,培育、引进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进一步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科技评估师和创新工程师队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推出一批金牌经理人。
五是提供成果转化“新保障”。探索试行职务科技成果事前产权激励、技术股加现金股等改革举措,鼓励建设中试基地等平台。深化实施成果转化主体交易补助和技术转移机构费用补贴机制。在相关区域和单位先行探索成果转移转化市区协同工作机制。梳理打通现有政策落地不畅环节。
(七)实施科技为民行动计划
一是扎实推进科学普及工作。以打造全域科普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科普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科普基地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加快推动科普特色基地、科普专员队伍等建设,组织开展好京津冀科普之旅等品牌活动,进一步营造传播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二是加强生态环保、城市治理等领域科技创新。在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城市治理与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实施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专项,以产业共性需求和城市发展需要为导向,加强“靶向攻关”,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工程,推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成果转化。
三是加强医疗健康领域科技创新。围绕“健康天津”建设,结合居民健康情况,聚焦心血管病、癌症、呼吸疾病等方向,以及心理健康、职业病等领域,支持推动早期诊断、预防、临床诊疗及康复技术等研究。继续推动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加强对基层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指导支持。
2019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83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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