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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06 10:45

李宪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国家科技型企业落地创新发展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人社局、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科技型企业结构持续优化,以壮大“国字号”科技型企业规模为目标,大力推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积极支持市级科技型企业发展打造“国字号”后备役。全年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64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新增市级科技型企业7900家、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257家。2018年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2%、利润增长8.7%、税金增长7.8%,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关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

  一是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去年,我市出台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构建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发布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起草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激励为导向、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环境。创新科技奖励管理,实行定标定额评审,在一等奖中择优命名特等奖。第三方评估显示,我市围绕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出台系列改革政策举措,政策创新度、突破力度走在全国前列,为打造创新生态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政策环境。

  二是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落实“政务一网通”“一制三化”“五减”等改革要求,90%以上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缩短60%以上,11个事项“最多跑一次”。积极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认定管理单位达86家,50万元以上大型科研仪器达845台套,年服务企业近1.2万家。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为437家科技型企业兑现创新券875万元,累计兑现金额近2500万元。

  二、关于“创新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出台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意见,认定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等7家产研院。出台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启动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引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提质增效,2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成验收,总数达228家,年服务机构突破1万家;认定8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69家,在孵企业超4300家;1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纳入市级培育体系,总数达74家,年服务企业超过1.5万家。

  二是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引导壮大主导产业、优化创新生态、打造特色园区。示范区注册企业达12万家。正式上线创通票系统2.0版,累计服务企业超过3000家。各分园立足优势大力发展生物医药、工程设计、先进汽车制造等特色园区,建设集成果展示、企业服务于一体的展示服务中心等一批专业化平台。

  三、关于“加快建立科技人才与科技产业的科学管理体系”

  一是营造人才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推出了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服务保障措施。实施人才“绿卡”制度,简化引进流程,减少材料要件,缩减办理时间,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人才落户、子女入学、项目资助等多方面的配套服务。截至2018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人才“绿卡”4.5万张。实施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各部门主动与重点人才建立联系,及时解决人才在创新创业中的难题。

  二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估评价体系。2018年1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天津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市人社局围绕人才评价标准、方式、责任分工等方面出台9个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倡导注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业绩贡献分类评价、注重能力素质考察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政府、市场、用人主体在人才评价中职能定位,建立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科研诚信制度,建立诚信守诺、失信记录和惩戒退出机制。

  四、关于“着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一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强化专利质量政策导向,不断完善专利质量政策措施,提高专利质量和有效专利数量,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2018年,全市授权专利5.47万件,有效专利16.89万件,同比增长16.7%,其中有效发明专利3.21万件,同比增长12.1%。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日益巩固,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20.6件,居全国第六位。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促进企业专利运营和实施转化。2018年,全市专利权质押贷款总额达到41亿元,同比增长61.6%。围绕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产业规划项目,充分利用专利分析导航产业健康发展,助力区域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大保护”协调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打造全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最优城市。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支持2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保护预警分析,组织开展4期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直通车”,为100家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2018年,全市调处各类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21件,查处527起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呈现“严格保护、紧密协调、侵权必查、有案必破”的新局面。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强化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加快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步伐,加速企业能级提升;开展“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评价认定,加速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优化平台、人才、金融、成果等要素配置,加速一流创新生态建设。同时,推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建设国内领先的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

  一是提升企业发展能级,塑造科技型企业新形象。在推动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方面,对企业研发活动进行后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支持,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大力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培育和认定入库工作。在推动企业发展路径与模式创新方面,支持工业企业上云,推动企业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制造+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智能制造标杆示范。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制定,增强行业话语权。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在推动企业协同创新与开放创新方面,支持企业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机遇,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载体建设,深化“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加强部市会商、院地合作,引入一批高端科技成果、创新平台和创新型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化产学研合作。

  二是建立高成长企业分级分类扶持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遴选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潜力创业雏鹰企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的高成长壮大的瞪羚企业,具备引领行业变革能力并受到市场认可的高质量创新型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定期发布机制。对“雏鹰-瞪羚-领军”企业开展梯度培育。对于获得一定额度银行贷款的雏鹰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财政奖励。对于认定的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三是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流生态,培育竞争新优势。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等重大设施平台建设。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机构和平台。推动建设一批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力发展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实施创新人才队伍培育工程。深入落实“津八条”和“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支持企业借力我市人才中介机构招引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落户制度,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强对企业家的服务和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新型企业家。在创新型企业中培育一批创新工程师、创新咨询师和创新培训师。对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的企业家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完善企业与高校人才联合培养和双向流动机制,促进技术、成果、人才等要素向企业集聚。实施科技金融助推工程。充分发挥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向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投资力度。统筹使用天使、创投、并购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对以上市为目的、完成股改的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工程。加快建设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大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纪人队伍,探索灵活多样的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发挥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枢纽作用,立足京津冀、面向海内外,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汇集转化。

  (二)打造知识产权强市

  一是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进实施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落实各项知识产权任务部署,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入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组织落实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跟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进展,配合市人大修订《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完善专利保护、运用与管理政策。配合市人大开展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调研,启动《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工作考核体系。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区工作,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夯实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推进天津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聚焦小镇特色产业优势,促进小城镇经济转型升级。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完善市区两级专利资助政策,强化质量效益导向,提升专利质量。鼓励和支持创新主体加强关键前沿技术专利创造,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鼓励和推动专利、商标的国内、国际申请注册。加强中国专利奖和天津市专利奖对高价值核心专利的推荐和表彰。深化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继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市级试点企业、区级试点企业和市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的培育。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与水平。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商标布局,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商标品牌知名度,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科研项目的专利布局。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技术与产业的有效对接,加快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实施应用及产业化,服务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推进落实《天津市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2018—2020年)》,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对专利、商标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协作。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指导重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风险排查和预警分析,提升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家库,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咨询和服务。加强规范引导,培育国家和市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优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发挥“12330”维权援助平台作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体系,提高维权援助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及行业协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服务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推进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实施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产业规划项目,推动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支持建设“磁敏产业知识产权示范园”,探索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模式。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结合,推动金融机构和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品,扩大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范围。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保专利保险。加快促进专利运用转化。加快华北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支持特色分中心专利运营业务发展。完善“华北知识产权运营网”功能,建设一站式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支持企业专利实施转化,促进企业实现产业关键领域专利引进、收储和布局,构建核心关键技术的专利组合。

  

  

  

  2019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83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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