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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7-06 11:08

刘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培养“小巨人”企业、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人社局研究答复如下: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科技型企业结构持续优化,以科技创新引领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为目标,大力推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积极支持市级科技型企业发展打造“国字号”后备役。全年评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64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5000家,新增市级科技型企业7900家、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257家。2018年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2%、利润增长8.7%、税金增长7.8%,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关于“加强平台领航,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

  一是积极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去年,我市出台加快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发展意见,认定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等7家产研院。出台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启动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组建。引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提质增效,24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完成验收,总数达228家,年服务机构突破1万家;认定8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总数达69家,在孵企业超4300家;10家生产力促进中心纳入市级培育体系,总数达74家,年服务企业超过1.5万家。

  二是支持企业建设高端创新人才平台。我市大力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帮助企业根据产业发展和创新需要,构建产学研交融互动的平台,对平台升级为国家研发平台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截至2018年底,全市共有1235家企业入选支持计划,累计引进培育高端紧缺人才1.38万人,享受资助企业达244家。大力支持符合建站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科研工作站,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深度合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262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覆盖了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天津市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已有700多名高校青年人才到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关。对民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企业30万元经费资助。截至2018年,累计获资助企业32家。

  二、关于“强化中小企业家培训”

  一是加强新型企业家培养。市科技局深入实施新型企业家培养工程,加大青年企业家培养力度,2018年新遴选新型企业家78名,累计达到965名。通过举办新型企业家大讲堂、企业家高级研修班,以及走进科研院所等培训考察活动,加快培养和打造具有全球视野、精通现代管理、崇尚自主创新、善于开拓市场的优秀企业家及企业家后备人才队伍。市人社局依托南开大学优质的教育平台和资源,建立市高端人才创新学院,举办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应用研修班,积极培训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

  二是贯彻落实“津八条”。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市科技局、市人社局专门制定贯彻落实“津八条”的实施细则,提出具体实施工作内容。依托南开大学优质的教育平台和资源,建立了市高端人才创新学院,举办优秀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政策应用研修班,积极培训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利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开发设计企业家远程培训系统,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自主学习提供平台支持,企业家参加远程培训人数达到5万人次。联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企业联合会等部委、单位,组织举办了企业家创新大讲堂和高级研修班等活动。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市科技局为174位科技领军企业家落实综合贡献奖励1360万元。

  三、关于“强化专技人才技能培训”

  加强企业劳动力储备及特殊技能培训,解决企业新生劳动力和职工技能提升的需求,市人社局制定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资助实施办法》,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采取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的技术工人培养新模式,面向企业新招用人员或新转岗人员,开展1至3年的新型学徒制培训,促其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壮大企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后备队伍,促进创新发展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创新主体,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以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以培育一批“航母级”创新型领军企业为目标,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为突破口,按照“重点突出、精准施策、生态先行、持续发力”的原则,强化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协同创新,加速创新型企业能级提升;开展“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评价认定,加速高成长企业梯度培育;优化平台、人才、金融、成果等要素配置,加速一流创新生态建设。为建设国内领先的创新型城市和产业创新中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提升企业发展能级,塑造科技型企业新形象

  一是推动企业技术和产品创新。对企业研发活动进行后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争取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支持,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研发“杀手锏”产品、重点新产品,对首次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奖励。加快知识产权强企建设,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完善认定、评价工作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领先型企业入库机制,大力推动三类企业入库工作。

  二是推动企业发展路径与模式创新。支持工业企业上云,推动企业开展“互联网+”“人工智能+”“制造+服务”模式创新。打造智能制造标杆示范。围绕智能交通、智能医疗与健康、智能商贸物流、智能金融等领域,拓展人工智能融合应用场景。支持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集成应用。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支持企业参加创新创业大赛。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和行业标准制定,增强行业话语权。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不断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三是推动企业协同创新与开放创新。支持企业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机遇,推动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载体建设,深化“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实施。加强部市会商、院地合作,引入一批高端科技成果、创新平台和创新型企业。支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生态建设,推动园区特色化发展。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化产学研合作。

  (二)建立高成长企业分级分类扶持体系,培育发展新动能

  一是建立企业的遴选和发布机制。遴选一批具有创新精神的高潜力创业雏鹰企业,处于快速发展期的高成长壮大的瞪羚企业,具备引领行业变革能力并受到市场认可的高质量创新型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建立定期发布机制。

  二是开展梯度培育,对“雏鹰-瞪羚-领军”企业进行分类施策扶持。对于获得一定额度银行贷款的雏鹰企业给予奖励,对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给予财政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租赁和新购办公、生产经营用房的瞪羚企业给予补贴。对于认定的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支持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给予财政资金补助;对经培育后认定为科技领军企业的,通过品牌培育项目给予财政奖励。

  (三)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一流生态,培育竞争新优势

  一是实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工程。支持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等重大设施平台建设。支持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机构和平台。推动建设一批以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的新型研发机构,大力发展天津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建立认定管理和绩效考核奖励机制。

  二是实施创新人才队伍培育工程。深入落实“津八条”和“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支持企业借力我市人才中介机构招引高层次人才。改革人才落户制度,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加强对企业家的服务和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能力的新型企业家。在创新型企业中培育一批创新工程师、创新咨询师和创新培训师。对市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的企业家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大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完善企业与高校人才联合培养和双向流动机制,促进技术、成果、人才等要素向企业集聚。继续深入实施“千企万人”支持计划,确定一批重点支持企业,与企业“一对一”建立联系。将持续发挥博士后制度优势,把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加速产学研结合、集聚创新人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优化博士后设站布局,扩大企业博士后招收规模,提升培养质量,为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政策保障。围绕中小企业发展和对企业家培训的需求,发挥高端人才创新学院、远程教育培训的平台作用,通过开展高级研修项目、大讲堂等活动,不断提升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持续抓好企业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大对中小企业特殊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解决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专技人才紧缺“短板”。

  三是实施科技金融助推工程。充分发挥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加大向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投资力度。统筹使用天使、创投、并购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投资基金。对以上市为目的、完成股改的瞪羚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

  四是实施成果转移转化加速工程。加快建设天津市技术转移体系,大力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经纪人队伍,探索灵活多样的技术转移体制机制。发挥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枢纽作用,立足京津冀、面向海内外,促进国内外科技成果汇集转化。

  

  

  

  2019年7月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天津市科学技术局,022-5883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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