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科技创新被摆在重要位置,多省市也相继结合资源禀赋制定具体施工图。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广东、江苏、湖北等地公布了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明确未来5年的建设重点。
北京市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下称《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愿景,到202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基本形成,建设成为世界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
“科学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6%左右,力争在核心领域取得重要技术突破和引领性原创发现。“创新高地”建设实现新突破。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领域实现全球领先水平,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企业。“创新生态”营造形成新成效。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持续优化,国际化配置资源能力显著增强,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国际科技合作交往全方位加强。全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制约科技创新的障碍进一步破除。到2035年,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力、竞争力、辐射力全球领先。
《规划》围绕“三大核心板块”部署实施重大任务,第一,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卡脖子”技术攻关和战略科技力量,充分体现“北京担当”。第二,围绕率先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有效路径,聚焦产业新动能培育和全域应用场景构建,更好体现“首都特色”。第三,围绕国际化特点和需求,聚焦创新要素优化配置以及开放创新生态营造,体现“高水平改革开放”。
《规划》指出,瞄准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绿色能源与节能环保等前沿领域,布局一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核心设备研制,释放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新动能,提升创新链、延伸产业链、融通供应链,深度支撑具有首都特色的高精尖产业体系建设。
《规划》还提出,要加快打造全球数字经济样板城市;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强化碳减排碳中和科技创新;构建公共卫生安全科研攻关体系;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实施科技冬奥专项计划。以及助力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等国际赛事举办,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样板城市,探索走出绿色、数字、安全的超大城市精细治理新路子,切实支撑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
上海市
国家发改委和上海市政府近日联合印发《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擘画蓝图。《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将以“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主线。
《规划》提出,到2025年,上海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明显增强,努力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方向、发展新理念的重要策源地,科技创新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为2030年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城市的核心功能奠定坚实基础,为提升上海“五个中心”能级和城市核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规划》重点通过“五个强化”来塑造“五大优势”:
一是强化基础研究,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加强能力建设、条件保障和前瞻布局,构建原始创新先发优势。
二是强化科技攻关,聚焦三大先导产业、八大重点产业和优势领域以及战略前沿技术,构建关键核心技术优势。
三是强化人才服务,把握人才发展规律,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召开的人才工作会议上所提到的八条人才规律,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好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在上海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将实行更加开放便利的人才政策,完善激发人才活力的体制机制和开放包容的环境,以张江、临港等区域为重点,构建创新人才的集聚优势。
四是强化集成改革,推进科技金融结合,促进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应急体系、科研诚信等方面的建设,构建创新治理制度的优势。
五是强化开放协同,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更好代表国家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竞争,构建全球创新枢纽优势。
天津市
《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对未来五年天津科技创新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到2025年,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为建成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打造自主创新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主要策源地、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总体部署坚持“四个面向”,突出“两个导向”,强化“双轮驱动”,围绕“六个聚焦”进行重点任务安排。一是聚焦重点研发领域方向,包括积极部署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着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民生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二是着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包括打造战略科技力量、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三是着力完善创新体系,包括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高校院所创新能力、优化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布局。四是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支撑体系建设,包括加强成果转化产业化载体建设、提升成果转化产业化服务能力。五是强化以京津冀为指引的开放协同创新,包括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打造创新空间新格局、加强国内外开放创新。六是构筑人才聚集高地,包括加快集聚高端人才、充分激发人才活力、持续优化人才环境。七是营造优良创新生态,包括完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
河北省
《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省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区域综合科技竞争力明显增强,创新型河北建设实现新突破。到2035年,全省科技创新实力大幅提升,跻身创新型省份前列。
《规划》坚持创新全局定位,立足河北省实际,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产业创新规律,坚持系统化、体系化谋划,瞄准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提升科技支撑能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等重大战略,总体思路我们可以概况为“15483”,也就是“遵循一条工作主线”“坚持五个更加注重”“构建四大创新体系”“着力提升八项能力”和“实现三个新突破”。
遵循一条主线。坚持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为工作主线。
坚持五个更加注重。更加注重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更加注重支撑产业发展、更加注重协同开放创新、更加注重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更加注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构建四大创新体系。一是构建知识创新体系;二是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三是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四是构建科技治理体系。
着力提升八项能力。一是着力提升知识创新能力;二是着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三是着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四是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五是着力提升人才创新能力;六是着力提升科技开放合作能力;七是着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八是着力提升科技治理能力。
实现三个新突破。一是科技投入实现新突破;二是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实现新突破,三是创新型河北建设实现新突破。
广东省
《广东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广东将奋力实现科技创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建成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粤港澳大湾区初步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成为国家重要创新动力源。
作为未来5年广东科技创新工作的“施工表”与“路线图”,《规划》按照“1+2+7+10”的发展思路提出“十四五”时期广东科技创新发展的定位目标、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即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强省“1条主线”,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突出国家重大需求、世界科技前沿等“七个聚焦、七个着力”,实施“科技创新十大重点行动计划”。
七个聚焦、七个着力
第一,聚焦国家重大需求,着力增强战略科技力量。
第二,聚焦世界科技前沿,着力强化源头创新供给。
第三,聚焦经济主战场,着力提升支撑能力。
第四,聚焦人民生命健康,着力服务美好生活需求。
第五,聚焦企业创新能力,着力强化创新主体地位。
第六,聚焦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第七,聚焦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进创新治理现代化。
为提高各项重点任务的实操性,科技厅还凝练形成了“科技创新十大重点行动计划”,包括: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能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新一轮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浙江省
《浙江省科技创新发展“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围绕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制定了“两步走”战略:
——到2025年,基本建成国际一流的“互联网+”科创高地,初步建成国际一流的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科创高地,初步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并从创新投入、企业创新、产业发展、创新绩效等维度提出17个主要发展指标,着力实现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等重要指标“六倍增六提升”。
——到2035年,全面建成三大科创高地,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在世界创新版图中确立特色优势,为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基本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奋斗目标提供强大动力。
在总体思路上,《规划》切实把握六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系统推进、更加注重提能造峰、更加注重协同攻关、更加注重人才为本、更加注重开放联动、更加注重数字驱动;努力实现“一强四高十突破”,即打造科技强省,初步建成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三大科创高地,加快实现“十方面重大突破”。
为实现目标,《规划》提出要“抓好十大重点,形成十大突破”:一是着力在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上取得重大突破。二是着力在构筑高能级创新平台体系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着力在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上取得重大突破。四是着力在完善产业协同创新体系上取得重大突破。五是着力在高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六是着力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上取得重大突破。七是着力在构建科技开放合作新格局上取得重大突破。八是着力在推进科技赋能品质生活上取得重大突破。九是着力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十是着力在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供给上取得重大突破。
江苏省
《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下称《规划》)把科技强省建设作为总命题、总纲领、总要求,把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工作主线,提出了新的规划目标。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同期中等以上水平,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强、支撑作用强、创新体系协同强、创新创业生态强。为实现这一目标,规划强调要在工作路径上改变以往一层一层“爬楼梯”进行部署的做法。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七大行动”,增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规划》提出实施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行动,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依托和整合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和科技领军企业力量,加快建设以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引领、以3大省实验室为基础、以10家以上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为骨干、以N家工程技术创新平台为桥梁的“1+3+10+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江西省
《江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下称《规划》)提出,江西省将加快科技创新“1345”战略布局,着力构建“一核十城多链”的创新区域体系。《规划》第二部分围绕“1345”战略布局展开,内容包括:①构建一个“一核十城多链”的创新区域体系。③实施创新能力建设三大工程。④实施科技赋能四大计划。⑤实施创新保障水平提升五大行动。
在工作目标上,力争到2025年,科技强省建设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基本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要创新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同期中等以上水平。主要体现在“四个强”上,即,自主创新能力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突破一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在若干战略必争领域形成先发优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2%。支撑作用强: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若干重点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中高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50%左右。创新体系协同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健全,高水平开放创新网络不断完善,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500亿元。创新创业生态强:激励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健全,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充分激发,每万人高价值发明拥有量超过17件。
福建省
《福建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福建省国家创新型省份格局基本形成,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增速继续保持高于我国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年均增长18%以上,科技综合实力全国排名进入前12位。
在重点任务方面,《规划》围绕创新高地、重大攻关、创新主体、研发平台、人才育引、开放合作、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七个方面主要任务,重点阐述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省份的思路和举措,主要体现在实施12项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一是科技创新走廊建设行动。二是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行动。三是基础研究和源头创新行动。四是科技重大攻关行动。五是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提升行动。六是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行动。七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行动。八是高层次人才育引行动。九是科技特派员助力产业转型和乡村振兴行动。十是深化海峡两岸创新融合发展行动。十一是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行动。十二是产业自主知识产权竞争力提升领航计划。
湖北省
《湖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紧扣全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发展目标定位和“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聚焦系统构建科技强省“四梁八柱”,为未来五年科技创新发展描绘了“路线图”“施工图”。
在发展目标上,《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年均增速达到1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2%以上,到2025年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达到8%、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超过70人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研发机构比重达到50%、每万家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40家(企业总数超过20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数达到20000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拥有量达到12件、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额超过3000亿元、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6%。
在工作部署上,《规划》提出组织实施“七大工程、七项行动”,包括:全域科技创新工程、高能级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工程、产业技术攻关“十百千”工程、生命健康科技攻关工程、乡村振兴科技支撑工程、绿色低碳科技赋能工程、科技创新生态优化工程;基础研究十年行动、高新技术企业“十百千万”行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速行动、“楚才兴鄂”科创行动、科技金融服务“滴灌行动”、科技对外开放合作行动、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行动等。重点梳理10个重点领域产业技术攻关、49个重大科技创新平台、22个科技重大专项等清单,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发展。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下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创新驱动内生动力全面激活,科技整体实力和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
根据《规划》,黑龙江省将突出“自主创新、引领发展、人才为本、开放融合”,坚持“四个面向”,服务“五大安全”和“六个强省”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创新驱动发展取得新突破为主线,以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高质量就地转化为重点,以深化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以“八个突破”为保障,为加速建成科技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力争到2025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0亿元,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5000家,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到2035年,全省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8%以上,每万家企业法人中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180个,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4.5%,建成科技强省。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