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总结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54号)、《关于对部分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强监督的建议函》的要求,经组织各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核查,天津富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已不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现撤销其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具体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市撤销其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40家企业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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