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津科规〔2022〕3号),经初审、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概念验证后补助事项,拟对4家单位给予补助。现对拟补助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 系 人: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单迎春
联系电话:022-58832935
附件:2022年概念验证后补助拟补助单位名单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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