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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干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9-30 15:36

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5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要求,结合我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设置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现将开展2022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二)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三)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专业方向和评审层级

市科技局是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的行业主管部门,设立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工作。本职称系列设置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三个专业方向,评审专业级别为高级(研究员、副研究员)和中级(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

三、评价标准

2022年本职称系列评审有关标准条件,依照《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津人社规字202015号)所公布的《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执行。

四、评审方式

2022年本职称系列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采取网上会议评审方式组织开展,其中正高级申报人员需参加答辩面试。评审通过率不设比例限制,由评审专家按照评价标准对参评人员的业绩水平进行评价。

五、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通过天津市专业技术人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申报原则上不再向评委会报送纸质材料。网上填报材料,除执行系统标准外,符合以下要求:

个人要件电子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的扫描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的扫描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原件较多,可拆分成多个附件上传;如无法上传,可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原件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送至评委会,评审通过后,原件将退回)。

(二)单位要件电子材料(由申报人上传“其他材料”附件中)

1.各呈报单位需开具《委托评审函》和本单位《报评人员名册》(彩色扫描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

2.各用人单位需出具工作单位情况介绍1份,内容包含所在单位基本信息、人员结构、研发方向、效益规模等情况(彩色扫描件,加盖相关部门印章)

、时间安排

开展申报推荐(1118日前)。申报人自108日(星期六)起登录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材料后开展推荐,对推荐结果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资料需以图片方式留存备查,并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上传。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提交评委会。

(二)组织专家评审(1231日前)。评委会受理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的材料,并根据申报人数按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专家评审会议召开7日前完成评审专家抽取工作,全部评审工作于12月底前完成。

(三)公示通过人员(2023110日前)。评审结束后,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等媒介对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获取职称证书(以市人社局公布时间为准)。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及电子《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详见附件2)交存档部门归档。

七、评审机构联系方式

日常工作部门: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干部人事处

工作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1号楼111

联系人及电话苏毅 022-58832933

信息公开方式: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

附件:1.天津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标准

      2.天津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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