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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通知
来源:高新技术处 发布时间:2023-03-28 08:40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三条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现就天津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填写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以下简称高企年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天津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以GR2020GR2021GR2022开头)。

二、截止日期

2023520日。

三、填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

第二步:点击服务事项”—“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右侧我要办理进入填报平台;

第三步:点击2022年高企发展情况中的填报按钮,在线逐项填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数据,填写完毕后先点击保存数据,再点击提交。(若企业已填报火炬年报,部分数据可同步至高企年报,完善相关数据后保存再提交)

各高新技术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填报工作。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022-588329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