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领军培育企业评价与支持办法》(津科规〔2021〕3号)等规定,市科技局根据企业2022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科技量化积分等指标,对2023年入库的天津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分。现将综合评分前100名的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予以公告。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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