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
为加强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根据《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5号)有关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所有经市科技局批准建设的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含筹建)。
二、填报程序
各重点实验室在线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表》,登记表中有关内容指2023年度的成效和数据,所填内容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线上传《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总结》。
三、填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填报实行“无纸化”,请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gl.kxjs.tj.gov.cn/)(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完成。
(一)信息注册。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登录系统后,按程序要求进行注册,填写法人用户和个人用户注册信息。
1.法人用户注册。单位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
2.个人用户注册。申报人须按程序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通过单位审核后方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信息填报。填报用户通过https://kjgl.kxjs.tj.gov.cn登录进入系统后,找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点击在线办理按钮进入系统,在标签栏内选择到“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表”栏目。填报用户填写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上传完整附件材料,成功保存。
(三)截止时间
填报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00至2024年1月17日17:00,在此时间内,需完成“天津市重点实验室信息登记表”保存操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实验室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认真准备填报,不要拼凑无关材料,所填信息将作为考核评估的重要参考,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信息填报的重点实验室,视为放弃天津市重点实验室资格。
3.不要在系统填报涉密信息。
4.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必须是依托单位正式人员,所有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不可重复(含筹建)。
5.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所有实验室统筹管理,审核把关各实验室所填内容。
五、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
市科技局实验室工作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联系人:张 晓 丁瑞卿
联系电话:022-58832837
2.局级主管部门管理账号申请
联系人:栾 明
联系电话:022-24433981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联系人:赵津东
联系电话:022-23532900-813
附件:天津市重点实验室管理系统(信息登记模块)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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