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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天津市新材料领域科技人才高级研修班活动的通知
来源:引智育才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4-05-31 16:54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根据市科技局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安排,将组织天津市新材料领域科技人才赴江苏省南京市开展高级研修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617日(周一)- 621日(周五)

地点:华山饭店培训中心(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中路81号)

  1. 参加范围

天津市入选国家及本市重点科技项目和人才项目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天津市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人才(新材料领域)、新材料人才创新创业联盟成员单位骨干人才、天津市新材料产业领域相关知名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本次高级研修项目共计30人。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本期研修活动以新材料产业发展、前沿技术与发展趋势研究、新质生产力培育与创新驱动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的实践与探索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交流互动、现场教学等形式,帮助科技人才掌握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和发展趋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技术研发、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研管理的综合能力,为推动我市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区科技局、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积极推荐高层次科技人才参加研修活动,并为参训创造良好条件。

2.请参训人员于66日(周17:00前将参会回执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zhangwei12@tj.gov.cn,组织方按报名顺序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611日(周二)17:00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送研修确认通知和报到须知。

3.参训人员行程确认后,应全程参加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提前返回。

4.各相关单位和参训人员要严格落实研修期间工作纪律及安全保障等相关要求,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做好活动组织各项工作。

5.研修期间参训人员培训、食宿等费用从天津市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作人员交通及住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

联系人:张玮、贾艳玲

联系电话:022-87890191-83058303

邮箱:zhangwei12@tj.gov.cn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引智育才工作处

联系人:武新娜

联系电话:022-58183615

附件:

1.行程安排(略)

2.参训回执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453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