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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来源:实验室工作处 发布时间:2025-11-21 16:42


各有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实质性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市科技局真诚地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并坚决反对任何借此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任何不正当行为,请立即向市科技局举报。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2-58832892,市科技局实验室处 刘佳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邮编:300051


附件: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专项拟立项项目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