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及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相关部署要求,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局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抓好科技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通过局党委会传达学习、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在认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具体举措。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列席党委会,并将会议精神及时在处内传达,结合处室职责,贯彻落实。系统各单位按照局党委要求认真传达学习,借助各种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效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编制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等5个事项纳入局机关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执行跟踪、决策后评估等制度,结合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等配套办法。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年吸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60余个事项提出的近200条法审意见。
2. 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制三化”改革,推进简政放权工作,落实向滨海新区和功能区下放市级权力,并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做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办统一要求,配合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制定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完善标准化操作规程,并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公开,扩大知晓范围。加强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5个承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
3. 开展政策措施清理,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立改废释情况,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落实清理制度常态化。围绕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对科技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天津科技”官网开设政策法规栏目,局机关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按年份进行公示,同时,对于继续有效、已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分别进行标注,方便公众查询。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加强科技立法,为科技创新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完成《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等3个科技相关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工作。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落实《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经合法性审核后提请局长办公会集体审议,及时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共出台5个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向市司法局备案,报备率100%。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履职,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围绕实验动物管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两项行政执法职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相关专家深入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环湖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等38家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及时上传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
2.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制度要求,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我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执法投诉等案件,未发生群众反映的行政违法行为及需移交司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刑事案件。
3.妥善处理司法案件,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等有关制度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1年度,我局无新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推进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组织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4.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预防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切实履行与科技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调解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诉求问题,保持科技系统安全稳定。
(五)组织实施科技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
按照天津市“八五”普法规划,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研究编制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拟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科技系统447名国家工作人员全部通过学法用法考试。局法治机构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天津市“七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1名干部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3名干部荣获天津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天津科技”官网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广泛宣传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编印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折页,结合科技创新政策宣讲、科普宣传、科技志愿服务、党员入列轮值等,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生物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及科技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营造学法守法用法、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委年度工作要点设专章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做出明确部署和安排。在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和中央法治督察迎检工作中,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批示,亲自部署推动,亲自汇报工作。局党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研究推动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将职责规定和意见内容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落实任务清单。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进行述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谋划和落实好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对市科技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3位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18个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在全局形成法治政府建设“一盘棋”工作格局。推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机关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实行精细化台账式管理,重点任务上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深入组织推动,切实保障落实。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并通过“天津科技”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学法用法的意识还不够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高,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工作各方面、贯彻工作各环节的意识还不够强。
二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相关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监督能力与新时代执法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
三是,科技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处室对于“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还不到位,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招法不多、覆盖面不广泛;普法宣传基地建设力度还不够。
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深不透,法治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四、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要求,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在提升科技创新治理能力中的积极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重要文件要求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重要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科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科技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立法计划安排,做好《天津市科技进步促进条例》修改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提高科技立法质量和效率。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后评估等相关制度要求。
三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和公开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全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执行跟踪、决策后评估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制度要求,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依法履行科技领域行政执法职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科技普法宣传。依据天津市“八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科技系统工作实际,科学编制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并积极推动实施。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技领域法治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深入推进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和科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科普基地等载体,丰富科技普法形式,推进以案释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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