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3-03-28 14:46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科技局党委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与普法责任清单,作为科技系统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一是着力抓好科技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通过局党委会传达学习、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报告会、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二是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在认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研究部署,提出具体举措。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列席局党委会,并将会议精神及时在处内传达,结合处室职责,贯彻落实。三是系统各单位按照局党委要求认真传达学习,借助各种学习形式,保证学习效果。统一订购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相关书籍,供机关干部学习,提升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在“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累计刊发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相关内容70余篇。编印“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折页3000册,结合科普、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持续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宣传。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做好顶层设计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印发《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局机关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其中,主要任务包括9个方面28项具体举措,涉及局机关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共10个处室,结合处室职责,均进行了分工明确,并扎实推动各项任务落实。

2.优化部门行政职能。按全市要求统一规范市科技局权责清单,加强权责清单管理,落实动态调整要求2022年以来,依法对市科技局权责清单进行及时调整,修改1职责增加2职权修改1项行政职权名称和类别,调整申请按程序报批,修改后的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动态调整科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根据实际情况,删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的认定等3个事项,实现权责清单同政务服务事项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三)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持续推进落实政务服务改革,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积极推进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完成市级业务系统“好差评”建设,实现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系统、科技奖励系统和科技管理平台与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将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纳入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规范实施实验动物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分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政务服务月度考核、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均为满分。

2.着力加强公正监管。落实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关要求。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规范科技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

3.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科技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制度。制定并监督执行政务服务年度培训计划,对各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严格履行向科技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强化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4.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一是持续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科技行政规范性文件,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政策措施清理,围绕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开展自查,着力破除壁垒,清理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经40余件科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和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二是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机制,促进企业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科技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均充分征求企业和企业家意见。三是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文件要求,研究修订了《市科技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四是编印《公平竞争审查相关文件汇编》供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使用。

(四)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科技创新立法。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积极做好《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修订草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科技专家、法学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各区和市相关部门共50多家单位意见。《条例(修订草案)》于20229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0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22121日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1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我市科技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规,其修订施行是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和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现实需要;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保障。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力度,严格落实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审议。2022年度,我局共出台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规定程序向市政府备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落实清理制度常态化,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开设专栏对现行有效科技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五)持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提升依法决策意识和能力水平。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水平,确保决策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重大决策作出前注重听取法律意见,2022年度,共吸收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90个事项提出300条法审意见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梳理绘制科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流程图,确保程序运行合法合规。制定科技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对可能造成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不利影响或者容易引发网络舆情的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制定评估管理办法,明确评估主体、方式和程序,加强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者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决策事项,强化专家论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

3.加强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依法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目录、决策依据、决策结果等信息。将“制定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3个事项纳入局机关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底前向社会公布。根据形势变化,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履行相关程序后,向社会及时公布。

(六)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做好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加强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围绕实验动物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两项行政执法职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科技专家深入相关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40未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及时上传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

2.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科技领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标准等配套制度。执行统一的执法文书格式执法案卷标准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的统一管理,本年度新增科技行政执法人员3名,行政执法人员总数达17研究制定科技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3.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推行柔性执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执法手段引导当事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杜绝选择性、逐利性、运动式、“一刀切”执法问题。发挥典型案例正反向激励作用,做好科技领域行政执法“典型差案”评查和“示范优案评选工作。做好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执法人员就《科学技术进步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

(七)深入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断强化科技领域突发事件应对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建立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将局领导和机关所有处室纳入领导小组,明确领导责任和处室职责。推动系统单位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科技系统构建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各级领导干部各担其责、各负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建立起统一领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

2.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局党委每季度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应急工作汇报,研判安全形势,评估安全风险,研究部署落实举措。适时召开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有关应急管理工作精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加强与市级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衔接,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火灾事故应急、地震应急、防汛等预案,推动提升科技系统应急预案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各类应急预案达90余项。

3.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底线思维,完善调整局国家安全、平安建设、安全生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修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任务清单》两个清单,切实明确和压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职责。强化重点时期值班值守和应急保障,认真部署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及法定节假日等重点时期值守应急工作。成立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组,举办安全管理工作培训会,对科技系统各单位进行安防检查。研究制定重大决策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办法,强化敏感舆情联合快速处置协调机制,有力提升网络安全、网络舆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规定,定期开展网站和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对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测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系统各单位组织安全宣教和应急演练活动100余场次,新媒体发布信息26条,媒体宣传受众近5000人次,设置横幅、展板22个,发放宣传资料299份,利用电子屏播放420次,制作新媒体作品8项。

(八)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新格局

1.强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指导推动科技系统各单位建立起“一把手”维护安全稳定的组织保障体系,党委会每季度专题听取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科技系统重大矛盾纠纷,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分析研判系统稳定工作形势。强化重点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保障,加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力度,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分类处置,精准施策,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维护安全稳定良好局面。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深入实施《天津市行政调解规定》,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在坚持合法、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切实履行与科技行政管理职能相关的行政调解职责,积极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依法依规解决矛盾纠纷诉求问题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

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履行行政应诉工作法定职责,尊重和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生效裁判。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法院“诉前调”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配合检察院核查监督案卷,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

4.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信访矛盾排查稳控双百落地,每月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指导系统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政治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推动,研究措施妥善处置,积极化解信访积案。推动司法介入、教育疏导、帮扶救助等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2022年度,共接待信访人员40余人次,有效妥善处置各类信访事项30余项次推动相关信访事项有效化解或管控有力维护了科技系统安全稳定

(九)全面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支持政府督查工作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重点任务、市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202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关键任务实行清单化跟踪,逐项分解任务、制定目标举措,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进行季度摸底、半年报告、年度汇总。对市领导批示督办事项、市领导调研督办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及专题会议督办事项等,细化推进措施,明确处室责任分工,及时上报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地、决策落实。2022年共完成市委、市政府督办件30余件,涉及任务100余项。坚持年初部署、年中推进、年末总结的工作机制,召开2022年科技创新重点工作部署会、上半年讲评会以及年度总结推动会,梳理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当前形势及存在问题,明确重点任务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制定推进工作落实清单一览表,全局127项任务“挂图上墙”,推动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落实。

2.严格规范执法和监督。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权责清单确定并公开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加大行政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评议等制度,按规定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抽查或者其他形式的检查。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探索社会人士、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年内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1条,其中公开文件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公众留言、“政民零距离”等栏目收到留言33条,均已按时答复;在中央和市属媒体累计刊(播)发稿件210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意识年内共发布各类政策12项,发布解读材料28项,发布《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2年版)》。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务访谈,对我市印发的《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4.提升整体监督效能。强化对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遵守党章党规、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坚持将纪律挺在全面,不断强化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规范运用“第二种形态”,对违纪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容错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

(十)全面建设智能高效的数字法治政府

1.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众创空间、孵化器等6个政务服务事项信息与“津心办”实现对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数据查询服务。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系统电子证照目录,结合政务一网通系统群众办事高频事项,分类分批次推进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等6个涉及证照事项上线电子证照,已有4个事项发布电子证照。

2.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共享和开放。梳理政务数据清单,明确各项数据的属性、来源、共享和开放方式、更新频率、使用要求等,形成完整有效的数据目录和数据资源。已在天津市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平台编制数据目录61项,上传政务数据16万余条。切实加强数据采集、整理、上传等环节管理,不断提升政务数据业务关联率、挂接率、库表率、更新率,确保数据质量。落实天津市政务信息资源分类分级指南有关要求,加强政务数据资源科学安全有效管理。

3.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事项梳理完善、数据汇聚、系统应用等工作,切实强化行政检查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对照科技部监管事项清单中涉及的省级权限事项,认领了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监管、对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的监管、对外国人来华工作的监管、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监管等4个事项,做到了省级权限事项应领尽领,形成了我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完善检查实施清单相关要素,要素完备度达到100%。完善执法人员信息库。及时填报行政检查数据,确保我局监管事项数据全覆盖,监管信息及时更新,并重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数据录入工作。

(十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1.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局党委年度工作要点设专章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局党委会认真听取有关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科技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汇报,年度法治专题局党委会集中对科技系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等6个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机关各处室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党中央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相关规定,按照市委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市委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全力推动落实,立行立改任务全部按时完成。

(十二)全面凝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1.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实行精细化台账管理,重点任务上墙,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深入组织推动,切实保障落实积极参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2.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水平。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落实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局领导年度集中学法8次,处级干部学法10次。组织科技系统16家单位441名国家工作人员全面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编印“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宣传折页、科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汇编等材料,组织机关干部参加旁听庭审,提升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编制科技系统“个性学法”题库和学法清单,组织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编制局机关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与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法律以及科技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崇尚法律,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建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科技进步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和“典型差案”等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60学时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科技行政执法监督、科技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建设,强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局机关现有外聘法律顾问3名,公职律师2

4.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依托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科研和人才优势,挖掘科技法治智库专家,为推进科技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撑在科技计划智库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中设立科技法治相关题目,支持鼓励高等院校法学专家深入研究,为科技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将职责规定和意见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率先垂范带头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相关工作的重要文件,结合科技系统工作实际作出批示指示及时听取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和各级干部落实落细依法行政总体要求。2022年度,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围绕中央法治督察整改落实、法律法规学习、科技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权责清单调整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局长办公会等共20余次,统筹研究部署推动,着力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

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科技法治建设,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干部讲授专题法治课,提升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推动持续深化科技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要求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实施方案,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均按要求进行述法。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新形势新任务变化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还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入,主要表现为灵活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指导、推动科技创新全面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将思想精神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的实际效果还有待巩固加强。二是依法全面履职能力同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科技法治队伍建设法律素质水平和执法能力仍需加强,严格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制度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等具体工作方面与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对以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为核心的科技法治保障体系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科技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有待提高,普法宣传队伍建设需要加强。

存在上述不足的原因: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理解领悟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法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与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还需要加强;三是科技法治宣贯服务方式方法简单、服务对象不够精准,法律顾问、专家资源运用及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天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的关键之年。市科技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部署要求,做到推进法治建设与科技创新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为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科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干部培训、科技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深化科技法治建设工作

(二)持续推动落实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法治建设各项职责,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统筹推动科技领域各项职权依法全面履行,加强科技法治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制度要求,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加速推动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持续深入推进科技法治体系建设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部署,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紧密结合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全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的奋斗目标,加强科技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学专家、科技专家等专业力量优势,加强以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为核心的科技法治保障体系的宣贯解读,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依法依规开展创新实践,努力营造我市激励创新保障创新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