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5-03-24 17:06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政治保障

1.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部署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主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参加《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草案)》立法专题研讨会,逐字逐条开展讨论研究;在局党委会上,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科技创新法治建设”为题,为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处长讲授法治课;在《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以下简称《天开园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就条例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围绕2024年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诉讼案件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行政执法工作、《天津市促进天开高教科创园发展条例(草案)》《关于进一步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的若干措施》起草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部署会等共计近30次,并听取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统筹研究部署推动,抓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科技局党委充分发挥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强化把关定向,研究审议重要科技政策法规、重大法治事项,以法治思维提升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水平。局党委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局机关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等法治工作安排和制度文件中,切实组织推动实施。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观、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关于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的决定、保密法、党章党规等法律法规共计8次,示范带动全局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通过“天津干部在线”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考试工作,局机关全体干部共150余人全部完成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组织科技系统45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完成2024年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并全员通过考试。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专题讲座,帮助局机关党员干部精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深入理解我国宪法的地位、发展历程及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党员干部、拟任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必考内容,举办法律知识闭卷考试5次,以考促学,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

3.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充分调研分析中央科技委员会和北京、上海、重庆等省市委科技委员会的成立情况,高效组建市委科技委员会,强化市委科技委员会统筹职能和运转效能,组织召开市委科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聚焦高标准推进天开高教科创园(以下简称天开园)建设发展,积极配合完成天开园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配备任职,有序做好天开园管理委员会加挂牌子工作,为天开园建设发展转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奠定坚实基础。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精神和市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局机关处室名称、职责进行调整优化,完善机构设置、厘清职责任务,构建权责清晰的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机关处室运行效能。

(二)履行政府部门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入推进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增加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的“补评”功能,“好差评”主动评价率由30%上升到80%。配合制定“高效办成一件事”方案,将科技领域违法违规信息核查纳入“企业上市一件事”办理。加强窗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月均办理500件左右,未发生投诉情况。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完善法律制度和配套措施,持续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研究制定2024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确定创新天开园建设机制、推动实验室建设、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3项牵头、9项配合任务,持续推进落实。加强政策和典型经验宣传,制作2期营商环境大讲堂、3个政策“一图读懂”,在科技部网站发布信息7篇。推进京津冀协同,配合制定京津冀营商环境方案、落实举措及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积极推动落实。

3.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新颁布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从思想上提高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在制定政策措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法规规定,全面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杜绝妨碍、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组织开展2024 年度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公平竞争专项清查工作,未发现科技相关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存在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违反公平竞争的情况。

4.宣传科技法律法规及科技创新政策。《天开园条例》公布后,市科技局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与天开园2.0版支持政策并联发力,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微博、微信、互联网等新媒介,制作“一图读懂”、知识问答、宣传册等材料,组织开展宣讲活动100余次。编印《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4年版)》,累计发放近千册。以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为核心,面向科研院所、高校及各类科技型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奖励、成果转化、科研诚信等政策宣贯和解读,推动科技法律法规及创新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三)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高质量完成《天开园条例》立法工作。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起草工作专班,先后召开专题研讨会20余场次,深入天开园200余家企业、高校院所、科创服务机构等开展调研。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办和市司法局并联发力、共同推动《天开园条例》立法工作的全链条、各环节,为高质量完成天开园立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2024年7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开园条例》。

2.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2024年度,我局出台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规定履行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程序,并依法向市政府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完成对5件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工作并公示后评估报告。在政务网站专栏对现行有效局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3.全面加强法治审核及应诉工作。坚持应审尽审,从程序到实体全面加强法治审核工作。同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2024年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答复及涉法事务等100余个事项,提出了350余条法审意见,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局机关合法权益,防范了法律风险,提升了局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24年,发生1件民事诉讼案件,局机关组织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就答辩、应诉、举证、出庭等相关工作多次专题研究,认真撰写答辩状、收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积极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协商争取庭外和解,最终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对我局的全部诉讼请求,局机关取得胜诉。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履行执法职责,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2024年,市科技局围绕实验动物管理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两项行政执法职权,对24家实验动物许可单位和16家涉及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共计40次,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相关执法检查信息及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

2.严格规范开展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规范开展执法活动,做到公正文明。积极运用“说理式”执法、劝导示范、警示告诫等柔性执法方式劝解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停止违法行为,遵守法律规定。加强执法监督,杜绝选择性、逐利性、运动式、“一刀切”等执法问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活动,加强精准普法,针对执法对象开展实验动物管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40次,提高从业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法治意识。

3.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2024年新增行政执法人员1名,行政执法人员总数达19名。通过专题法治讲座、典型案例学习研讨、法律知识考试、模拟执法等法治教育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确保每名执法人员年度参加法治培训不少于60学时。

(五)发展和安全共推进,坚持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

1.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制定《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20项“硬措施”》,建立科技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定期调度和挂图作战机制,不断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和安全帮扶行动,持续加强消防、危化品、燃气等专项排查整治,整改各类隐患问题1000余项。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推动建设科技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提高科技系统国家安全能力。

2.深入推进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进程。研究制定《关于推进科技系统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方案》,细化落实流程举措和路线图,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高质量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举办科技系统信访稳定安全骨干培训班,有效提升科技系统信访干部法治化工作能力和水平。召开科技系统信访稳定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风险源头防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防涉访极端行为。

3.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教育活动,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意识和能力。研究制定《关于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加大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包案和化解攻坚,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科技系统持续和谐稳定。全年共处置信访事项23件,接待(接听)来访人员40余人次,信访事项均得到妥善化解和稳控。

(六)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4年,市科技局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6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持续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2024年,共发布各类政策8项,发布解读材料14项。2024年,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局长办公会议题”专栏,及时公开局长办公会议题27期。在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份。

2.开放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完成数据资源调查,组织实施科技系统公共数据调查编目,全面梳理各类公共数据资源,对53类数据资源完成了数据摸底、信息填报、资源编目等工作,实现市科技局公共数据“一本账”管理。稳步推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依托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开放数据共计57类53487条,年度更新4类15599条,由市市场监管委共享“证照分离”相关8类信息,为市工商联开放高新企业信息数据。围绕创新活动核验、创新能力评价、科技金融数据模型等应用场景,完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申报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

2024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对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认识还不够深刻、理解把握不够准确,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还不够,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科技创新工作全过程还有差距。二是部分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有所欠缺,依法行政的本领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科技行政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意识和本领需持续提高。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有待持续提高,法治审核工作仍需加强,法治培训教育的质效尚需提升。

原因分析:一是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尚有欠缺,学习中存在碎片化、不全面、不深入的情况,在真正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尚有不足。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对法治建设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推动和保障作用理解不够充分。三是实践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思考、分析、解决问题意识不够强,对工作中所需具体的法律规定掌握不够全面和熟悉,没能真正将法治学习经常化、日常化、长期化。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举措

2025年,市科技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科技法治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技法治建设的头等大事,坚持全面系统学习,抓好教育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科技创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刻把握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性,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通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工作推动部署会等,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

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审核,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做到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100%全覆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拟出台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科技创新相关的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要求,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学法用法考法普法工作。落实学法考法工作要求,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章党规等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实施科技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围绕科技进步“一法一条例”、《天开园条例》等科技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政策宣讲、解读与培训等,面向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和科学技术人员等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增强科技法律法规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