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科技评估作为一种现代治理手段和方法,在促进全社会科技创新、提高科技管理决策水平、优化资源配置、监督问责等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要求“国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科学技术评价制度”,《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明确了“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建立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为有效支撑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国科发政〔2016〕79号),为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2015年6月以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科技评估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过程中,认真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评估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系统研究了国内外科技评估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实践经验,重点借鉴了美国的《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日本的《国家研究开发评价实施办法大纲指针》、联合国的《评估规范与标准》等,对评估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结果运用等进行了专题研究,多次赴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单位调研,召开了部分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工作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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