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以及“市高企认定办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安排”,市高企认定办已完成202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工作,近期将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
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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