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实验室进入科研机构名单 打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绿色通道
来源:科研院所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2-07-27 09:08

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我市《关于核定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名单的实施办法》,突破性将我市重点打造的“国之重器”海河实验室纳入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体系序列中,成为政策在我市落地的亮点。

今年以来,市科技局已会同天津海关、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核定细胞生态海河实验室、合成生物学海河实验室、物质绿色创造与制造海河实验室进入科研机构名单,打通海河实验室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绿色通道。

按照有关规定,上述海河实验室可在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环节享受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减免优惠政策,将显著降低进口科研仪器设备的科研成本,提升科研装备水平,改善科研基础条件,进一步激发科研教学潜力和自我创新发展能力。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