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科技创新,现将2021年社会发展与农业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1.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承担单位性质。填写申报书时,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加盖学校法人公章)。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及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要求以“XXXX的研发、研究、研制、技术开发、应用研究”等命名,且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1年4月—2024年3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项目为20-50万元。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5%。
项目申报的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别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申报项目获得批复立项后,市财政资金将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联文下达拨付。
(四)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项目申报书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
(五)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内容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第一申报单位限项查重
除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和一般项目、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创新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企业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帮扶、科普、“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科技金融、补贴奖励等项目外,企业获得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其他未结题的市级技术研发类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再支持。为鼓励有一定基础的项目申报单位加大研发力度,企业集团、转制院所和整编制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领军企业以及承担有科技领军培育重大项目的企业不限项。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领域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前期科研成果已获得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目前具有较好研究工作基础的项目。
2.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具有完备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和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制度,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4.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局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立即向我局举报。
5.项目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类别栏选择“社会发展与农业项目”,重点领域选择“小站稻振兴”、“资源环境”或“民生科技”。优先方向按照指南相应的方向选择,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00至2021年6月8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1年6月9日9:00至2021年6月15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
市科技局审查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9:00至2021年6月22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市科技局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并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存档。
三、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咨询内容 | 接受咨询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申报指南及项目审查 | 资源环境 |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 与农村科技处 | 杨焱 | 022-58326709 |
汤桂兰 | 022-58832885 | ||||
小站稻振兴 专题一 |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 与农村科技处 | 单光瑞 | 022058832865 | ||
小站稻振兴 专题二至五 民生科技 专题一 |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 与农村科技处 | 吴晓 | 022-58832826 | ||
民生科技 专题二 |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 与农村科技处 | 党馨 | 022-58832853 | ||
2 | 项目资金预算 |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张兵 | 13802039575 | |
3 |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 王欣宇 | 022-23106167 | ||
4 | 科研诚信咨询 |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 杨金莉 | 022-24412748 | |
附件:1.资源环境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2. 小站稻振兴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3. 民生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1
资源环境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针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生态环境问题,按照部署前瞻生态环境技术、形成可竞争环保产业、惠及日益迫切民生需求的思路,围绕美丽天津建设中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核心任务,推动技术创新需求与解决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融合,突出精准、科学、协同治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形成面向现实与未来、适应天津市社会经济发展基础和资源环境禀赋条件、满足多主体需求、具有内生性发展能力的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污染控制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征集重点方向
1.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及精细化管理技术研发及示范
构建大气污染精细认知-高效治理-科学监管的细颗粒物和光化学污染协同防治技术体系,开展PM2.5和O3定量源解析,开发PM2.5和O3高精准长时效预测预报系统,开展精细化管控技术和典型工业园区PM2.5、O3协同控制智慧平台研发及示范。
2.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技术研发及示范
针对饮用水源地及受污染水体修复、初期雨水及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等问题开展水治理技术体系研究,研发水环境污染物监测、溯源预警、饮用水应急保障及全流程处理技术及装备,建立“厂网河一体化”城市排水精细化智慧运营平台。
3.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研发及示范
建立融“监测-预警-防控-修复”于一体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成套技术体系,开发典型行业污染场地复合污染土壤全污染物及异味监测、风险评估及预警智慧平台,研发原位和异位修复技术与装备,并进行应用示范。
4. 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研发及示范
研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电子垃圾、危险废物、污泥和底泥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技术及关键设备和工艺。研究城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展典型地区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分选、全资源化利用技术并进行工程示范。研发生活垃圾智能分类配套终端设备,搭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生活垃圾智能绿色交易平台。
5. 渤海湾污染控制技术研发与示范
开展闸控型入海河流氮磷排放特征研究,建立渤海湾入海河流氮磷通量估算技术,开发入海排污口数字化监控平台并开展示范。面向新型污染物控制,开展典型新型污染物检测技术及检测装置研发,调查典型新型污染物入海通量。
6.自然保护地及生态建设支撑技术研究及示范
构建滨海地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体系,重点开展海岸带牡蛎礁、滨海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的生态恢复研究与示范,研发人工鱼礁、盐碱地生态治理、特殊立地生态建设等技术并开展应用示范。
附件2
小站稻振兴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科技支撑,聚焦小站稻育种、绿色高效种植、智能高效机械化、节水灌溉等方面,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小站稻品种,提出适合天津小站稻绿色高效种植技术、智能高效的小站稻机械化生产模式,培育一批小站稻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居于国内领先的小站稻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科技助力我市小站稻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范围
专题一、小站稻优异种质资源创新及优质新品种选育
主要研究内容:支持小站稻育种水平提升,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小站稻品种选育,选育满足市场需求的小站稻优质新品种,为小站稻产业发展提供品种支撑;创制优质、抗病、高产、广适等类型丰富的优异小站稻种质资源,培育通过省级或国家审定的新品种1-2个。
专题二、小站稻绿色高效种植技术研发与应用
主要研究内容:开展小站稻先进绿色种植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提高小站稻优质品种、绿色栽培技术覆盖率;开展稻田生物多样性利用、稻田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稻渔综合种养等绿色种养技术研究及模式示范,提出适合天津小站稻绿色高效种植技术2-3项,培育3-5个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小站稻种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业生产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专题三、小站稻智能高效机械化技术研究与示范
主要研究内容:开展卫星导航辅助驾驶技术、无人机高效精准植保和节肥撒施技术及远程监控技术的研发;开展基于北斗卫星系统的精准平地技术,实现小站稻全程机械化作业,推动智能高效农机技术发展,打造居于国内领先的小站稻智慧农业试验示范基地1000亩。
专题四、小站稻节水技术研究与示范
主要研究内容:针对天津水资源严重短缺的突出问题,开展小站稻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小站稻直播技术和稻麦连作等栽培技术研究,建立天津小站稻节水栽培新模式,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实现比传统水稻种植节水20%以上,进行小站稻节水栽培示范。
专题五、小站稻农田质量等级划分及综合地力水平提升技术研究与示范
主要研究内容:划分天津小站稻农田土壤质量等级,精确剖析小站稻适宜生长的土壤环境,确定有利于小站稻品质的微量营养元素;开展田间试验,研究精确条件控制下的综合地力水平提升技术,开展秸秆还田技术研究,建立适宜于优质小站稻种植的地力水平提升技术标准2项。
附件3
民生科技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专题一: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天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的应用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构建天津食品安全风险指数评价或智能分析研判预警模型1套,制定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技术规范1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预测预警区域或行业性的食品安全系统风险;建立冷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构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置的科学决策体系,为移动监管执法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智能化决策辅助和指挥。建设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天津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置平台,申请软件著作权不少于2项,服务乳制品、饼干、冷冻饮品、饮料、粮食加工品等食品企业不少于1000家和10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专题二:基于气象预报预警的智慧供热服务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建立智慧供热气象预报预警智能服务技术平台,并针对不同用户属性(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及不少于3个供热公司)开展应用示范。针对我市天然气、地热源、热电联产等不同热源类型,构建基于多元气象要素综合影响的供热调控软件1项;针对未来天气变化和极端天气对供热调控的影响,制定供热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技术规范1项;开展节能效果及服务效益评估,制定气象服务和节能评价体系标准各1项。研发的供热调控技术及气象服务产品具备转化推广能力,至少转化2项成果。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项,软件著作权不少于3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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