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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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568805/2020-0032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科人才〔2019〕5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19年天津市

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域科普,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决策部署,动员、组织和支持全市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科普活动,市科技局定于近期启动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

围绕服务天津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根据2019年国家和天津市科普重点工作部署,重点支持建设全域科普信息化平台,支持开展一批全市性大型科普活动和赛事,努力打造天津科普品牌,全方位提升我市科普能力和水平。

(二)一般项目

围绕动员、组织和推动全民参与科普工作,着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支持开展科普产品研发和举办科普系列活动,推动重点领域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播和普及。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各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项目。单独申报的单位或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第一申报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各领域和方向要求的承担单位性质。联合申报的单位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填写申报书时,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必须使用学校公章)。每个高校申报项目数量总计不得超过3项。

项目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职工,且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

(二)项目起止时间

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1910—20219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预算编制合理性是科普项目评估立项的关键指标和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在申请项目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项目需要,认真估算总体资金预算额度,在此基础上合理申报,要统筹考虑自筹资金与申请财政资金的数量和比例。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总资金的50%,且不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50%,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对科普工作的投入。

项目申报的市财政资金不能全部补助时,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对申请财政资金额与市科技局实际提供的补助金额差额较大,预计申报单位增加自筹有较大的困难,或者实施中有可能出现资金短缺问题的项目,将暂缓或不予立项。

项目财政资金以“前补助”的形式,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并办理拨付手续。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有违规行为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失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1710号)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在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单位注册需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单位注册成功后,其职工即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注册申报人,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单位尽快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中选择科学技术普及项目,在项目类别中选择科学技术普及研发项目科学技术普及活动项目重点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截止时间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4190055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单位审核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1956900512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形式审查

项目形式审查时间为2019513900526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形式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形式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形式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

4.技术审查

项目技术审查时间为2019527900531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技术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及形式审查。如果项目通过技术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技术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技术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评审及纸质材料报送

对于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待完成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和公示等立项程序后,市科技局会通知立项项目联系人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其余未立项项目不需报送。

四、相关联系方式 

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9531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见下表。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咨询内容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申报指南、技术审查

及总体安排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服务处

李佳琦

022-83605940

2

项目形式审查

天津市科普中心

022-23330583

3

R&D经费内部

支出咨询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022-58832835

4

项目资金预算

天津市科技经费

监管服务中心

022-58832932

5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天津市科学技术

信息研究所

王欣宇

022-23106167

   

附件: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20193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域科普,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有关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要求和《天津市十三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和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9年天津市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项目

围绕2019年国家和天津市科普重点工作部署,支持建设全域科普信息化平台,提升我市科普工作智慧化程度;支持开展一批全市性大型科普活动、赛事,提升公众对科普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打造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科普品牌。申报单位需具有较好工作基础,申报时需列出详细研究方案、活动方案。每个方向拟择优支持1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

(一)全域科普信息化平台关键工具开发

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整合现有科普信息资源,推进全域科普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开发融科学知识传播、公民科学素质比例监测、科普工作管理等为一体的智慧科普云平台。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有科普工作基础和科普信息化平台建设开发能力,能够充分调动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围绕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比例监测、科普工作水平考核指标等关键内容,开展理论研究并开发相关工具,对相关数据实现动态监测。

(二)2019年天津市科普微视频大赛

总体目标:进一步发挥微视频在科普传播中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力量,形成一批科普内容新颖、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在全市广泛宣传,择优向国家推荐。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组织举办科普微视频大赛的能力,能够征集到不少于100件的科普微视频作品,并组织评选出知识丰富、创意新颖、制作精良的科普微视频作品,有能力对获奖作品通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三)2019年天津市科普讲解大赛

总体目标:广泛调动科技人才、科普专员、广大市民参与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提升全市科普传播能力和讲解水平,吸引更多的科普爱好者投身科普工作,进一步提升各科普场馆、科普基地、高校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科普专业人才队伍素质,培训选拔优秀科普讲解人才,择优推荐国家级大赛。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举办2019年天津市科普讲解大赛的能力,能够有效动员各高校、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小学、科普基地、科普场馆专兼职讲解员及社会人士参加,并征集不少于50名参赛选手;能够开展不少于5次科普讲解能力培训;能够在大赛中设置自主命题讲解、随机命题讲解、科技常识问答等环节;能够组织获奖选手在我市重点区域开展展演活动。

(四)2019年天津市科学实验展演大赛

总体目标:进一步丰富科普活动的形式和内容,鼓励采取科普剧、科学秀、科学实验和科普小品等多种形式,吸引广泛参与和关注;选拔一批科学性、知识性、观赏性、互动性强的优秀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择优推荐国家级大赛。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具备举办2019年天津市科学实验展演大赛的能力,能够组织不少于20支队伍参赛;能够选拔培训优秀选手,帮助其提升作品质量;能够组织获奖选手深入重点区域、科普基地开展公益展演活动。

(五)2019年天津市优秀科普图书评选活动

总体目标:选拔一批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的优秀科普图书,丰富我市科普图书市场,为加快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创造条件。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须具备组织2019年天津市优秀科普图书评选活动的能力,能够征集不少于40部原创科普图书,并组织评选出一批优秀科普图书;能够评选出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的科普图书;能够向社会免费发放和公益推广不少于800本优秀科普图书。

二、一般项目

(一)科普研发类项目

科普研发类项目重点支持科普图书的创作翻译及发行、科普资源包开发、科普基地服务能力建设、科普工作专题研究等四个方面。

1.科普图书的创作翻译及发行

1)资助重点:围绕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生态文明、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卫生健康、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的科普宣传工作,重点支持列入出版计划的一年内能够出版的原创性科普图书和翻译的国外优秀科普图书。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

2)申报要求:创作、翻译的科普图书内容应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和启发性,能做到概念准确、逻辑严谨、符合伦理规范;表现方式上突出新颖性、艺术性、独创性,图文并茂,体现时代感,具有事实依据和科学知识支撑;在语言表述上要通俗易懂,能够启发、提高公众对科学知识的兴趣和关注,加快科学知识的传播。必须保证图书原创性和知识产权。

图书封面需标注天津市科技局科普重点项目字样,出版单位须为天津地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版社。印制不少于1000册,发放社区、学校、委办局等不少于10个单位。获资助的项目将无偿授权给科普惠”“天津科普网等科普资源对接平台及其公众微信号使用;所开展的活动,须通过科普惠平台进行活动发布并自主完成公众参与对接。

3)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其中申报单位为非出版机构的,须与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协议。

2.科普资源包开发

1)资助重点: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三下乡的要求,重点支持与农业科技知识普及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密切相关的小型用具、手册、展品、课件等资源包开发,研发的科普资源包应便携性强、低碳环保、安全性高、无污染、可重复使用。优先支持能够形成产业化的科普资源包。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

2)申报要求:资源包内容须主题明确、科学内涵丰富、通俗易懂,突出原创性、科学性、实用性,传播现代农业科学原理和技术知识;一套资源包须基于一个科学主题,至少包含3个及以上的相关产品,并配备一套纸质版和光盘版使用说明。围绕资源包的开发须建立一个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顾问团队。

每个申报项目开发的资源包不少于3套,每套资源包制作不少于20个,开发完成后应至少与3个村镇、园区进行对接使用。申报时须提供资源包的主题、名称,对资源包所蕴含的科技知识、使用方法和发挥作用进行说明。

科普资源包需标注天津市科技局科普重点项目字样。获资助的项目将无偿授权给科普惠”“天津科普网等科普资源对接平台及其公众微信号使用;所开展的活动,须通过科普惠平台进行活动发布并自主完成公众参与对接。

3)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3.科普基地服务能力建设

1)资助重点:支持各科普基地根据自身工作特色,加强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引进、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方法,适度引进国外优秀展教资源,设计开发新型科普互动展项、参观路线、导览系统等,提升科普基地体验、互动、宣传、教育能力。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

2)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应通过引进国内外优秀教展资源,开发科普互动展项1项,配套开发微信公众号、在线讲解等新媒体科普导览系统,设计科普参观路线、标示,编写针对不同人群的科普讲解词,以及制作相关科普宣传品。推广应用新互动展项,年度组织开展全市科普活动10次以上。

开发的科普互动展项需标注天津市科技局科普重点项目字样。获资助的项目将无偿授权给科普惠”“天津科普网等科普资源对接平台及其公众微信号使用;所开展的活动,须通过科普惠平台进行活动发布并自主完成公众参与对接。

3)申报范围:仅限天津市科普基地依托单位申报

4.科普工作专题研究

1)资助重点:围绕全领域行动、全地域覆盖、全媒体传播、全民参与共享的全域科普要求,开展科普基地评估和科普数据统计,以及科普工作年度执行情况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全面掌握我市科普工作开展情况,为制定和完善科普政策、推进全域科普行动提供参考和依据。单个活动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

2)申报要求:面向区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普教育基地等机构开展科普工作统计,调查我市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等科普工作投入产出情况;开展天津市全域科普工作现状调研,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可行性措施,形成年度执行情况报告。申报时需列出明确的研究方向及详细的研究方案。

3)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二)科普活动类项目

重点支持全市范围开展的、符合时代需求的专题性科普活动。能够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对全市科普活动开展具有示范作用,活动效果突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

1.科普宣传活动

1)资助重点:面向青少年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等重点人群,围绕人工智能、航空航天、生态环保、防震减灾、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全民健身、妇幼保健、现代农业、社会治理、核安全等科学知识,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开发配套宣传产品。单个活动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

2)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科普宣传活动,设计制作科普展板、宣传折页、异型画册、记事本等宣传产品,提供不少于1000册用于在全市重点科普活动中公益发放。所开展活动需在科普惠平台进行发布并自主完成公众参与对接。申报时需列出详细的活动方案。

3)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2.科普实践活动

1)资助重点:结合科普基地工作特色,支持基地开展科普实践活动。活动要具有时代特色,体现新创意、新思路和新方式,对全市科普活动开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活动效果突出,影响力大,受众面广。单个活动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

2)申报要求:科普实践活动要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力广泛,线上(互联网或微信等新媒体)线下互动紧密,吸引各界群众广泛参与。系列活动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或累计活动时长不少于10天。线上线下累计参与人数超过2万人。所开展活动需在科普惠平台进行发布并自主完成公众参与对接。申报时需列出详细的活动方案。

3)申报范围:仅限天津市科普基地依托单位申报

3.科普培训活动

1)资助重点:为加强科普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开展科普基地、科普专员的交流培训活动。培训要体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对科普工作的重要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域科普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我市科普人才队伍的思想水平、业务能力、队伍素质。拟择优支持1个项目,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

2)申报要求:围绕推进全市科普基地建设、科普项目实施,对科普基地及项目相关负责人和专员开展政策法规、业务能力方面的专题培训,包括组织编写培训教材、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授课、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培训活动总学时不少于24学时。所开展活动需在科普惠平台进行发布并自主完成公众参与对接。申报单位须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申报时需列出详细的培训方案。

3)申报范围: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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