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568805/2020-0061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科人〔2017〕87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市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131

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意见(20112020年)》(津人才〔20118号,以下简称《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134号),市科委决定在科技系统开展2017年“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以下简称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选拔工作在科技系统企事业单位(含驻津单位)中开展。第一层次人选原则上应从“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中产生,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从第三层次人选中产生。已获得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授衔专家)等称号的人选,不在选拔范围内。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选拔对象和选拔条件按照《意见》有关规定执行。重点选拔在一线从事原创性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直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一)第一层次人选。年龄在40岁左右,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作为工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重大项目、区重大项目、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重大市政交通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完成产品开发、工艺改进、技术改造,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承担或参与的项目(课题)曾获市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科学技术奖、社科奖、专利奖等);

4.主持的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在成果转化或推进社会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或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二)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年龄35岁左右,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三)第三层次人选。年龄在30岁左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工作业绩优秀。

三、推荐选拔工作程序

选拔工作在市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其中,科技系统各单位人选的推荐和初评工作由市科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业内认可的原则,具体推荐选拔程序如下:

(一)第一层次人选的推荐选拔

1.推荐。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包括:《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一式7份,见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7份,单独装订成册,要求不超过40页),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1份。以上表格材料均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每个单位131创新人才第一层次人选推荐原则上不超过1名。

2.初评。由市科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确定科技系统的推荐人选和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并由主管委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3.专家委员会评审。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4.公示。对建议人选,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5.审批。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131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人选名单。

(二)第二、三层次人选的推荐选拔

1.推荐。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推荐,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5份,与第一层次人选申报表内容相同)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5份,单独装订成册,要求不超过40页)、推荐人选汇总表 1份。以上表格材料均同时报送电子文本。每个单位推荐的131创新人才第二层次人选原则上不超过2名、第三层次人选不超过3名。

2.初评。由市科委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确定科技系统的推荐人选和排序,经主管领导审核同意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3.备案。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后,确定131创新型人才第二、三层次人选名单。

四、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628日(周三)前,在保证材料填报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附件:1.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X层次人选申报表

2.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第X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2017620

(联系人:市科委干部人事处 王光强

联系电话:022-8360726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专业类别:

别: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X层次人选申报表

名:

位:

部门(区):

申报年度: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封面填写方法:“专业类别”栏按照GB/T16835—1997分为以下几类,申报人选根据自身所从事专业情况选择合适类别填写:

理学: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天文学类、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大气科学类、海洋科学类、力学类、信息与电子科学类、材料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科技信息与管理类;工学:地质类、材料类、机械类、仪器仪表类、热能核能类、电工类、电子与信息类、土建类、水利类、测绘类、环境类、化工与制药类、轻工粮食食品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纺织类、交通运输类、航空航天类、兵器类、公安技术类、工程力学类、管理工程类;农学: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环境保护类、动物生产与兽医类、水产类、管理类、农业推广类;医学: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管理类;哲学:哲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经济学: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法学类、社会学类、政治学类、公安学类;教育学:教育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体育学类、职业技术教育类;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学类、艺术类;历史学:历史学类、图书信息档案学类。

组别栏分理工医药农林社科艺体企业七大类。

2.第二至第六项栏目起讫时间均为2011(2012)1月开始。其中,获奖名称须填写局级以上重要奖项,如和平区科技进步奖、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等;代表论文和著作栏填写最能代表本人贡献和水平的已发表论文、著作(教材)、译著等,最多各限15篇;专利情况栏须填写至少已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专利。

3.此表严格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此表一式7份,一律用A4纸打印,务必提供照片粘贴于照片处。表内第二至第六项栏目内容均须附复印件作为附件(注: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附件要求不超过40页),并单独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一、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2寸照片)

务必提供

身份证号

出生地

政治面貌

现任职务

最高学历

学 位

技术职称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

毕业学校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E-mail

曾入选其他人才工程计划

主要简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单 位

从事何工作

备 注

学术组织任职情况

学术组织名称

所任职务

备 注

二、获奖情况

获奖名称

获奖项目名称

奖励级别

等级

排名

获奖时间

注:获奖名称填写局级以上重要奖项,如和平区科技进步奖、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等;

奖励级别分国家级市部级局级;等级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获项目(课题)资助情况

项目(课题)名称

项目(课题)来源

项目(课题)

级别

金额

(万元)

起止年度

排名

是否结题

注:项目来源指发改科技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级别分国家级市部级局级。项目排名前三的,不限项目数;项目排名第4及以后的,限4项。

四、专利情况

专利名称

专利类别

批准时间

申请地区

是否授权

是否通过实质性审查

排名

注:只填写至少已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专利。专利类别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发明专利不限数量,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均限10项。

五、代表论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

期刊号

发表

时间

排名

论文

类别

索引情况

影响

因子

被引用次数

注:类别指国内外期刊、国际会议等;索引指SCIEISSCI等;论文限15篇。论文除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外,均不计分。

  1. 代表著作

著 作 题 目

出 版 社

出版时间

书 号

类别

排名

注:类别指教材,专著,译著;著作限15

七、简述学术技术方面主要成绩和贡献(限800字)

八、2年培养期个人计划与预期目标(包括拟开展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计划安排、实施进度、阶段性科技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以及人才培养工程预期目标,限1000

(对申报推荐人选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的评价,以及单位对申报推荐人选的培养目标、措施、经费保障,要求目标描述定性定量结合,措施列举采用条目式)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意见,以及本区县或本部门对人选的培养目标和措施,要求目标描述定性定量结合,措施列举采用条目式)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系统初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X层次推荐人选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在单位

出生日期

学历学位

职称

职务

从事专业

专业类别

组别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