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以贯彻《条例》为主线,紧紧围绕市科技局中心工作,聚焦社会公众关注关切,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市科技局通过天津科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9条,其中公开文件类105件,行政性规范文件3件;局长信箱、公众留言、“政民零距离”等栏目收到留言107条,均已办理完毕,公开答复93件;累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6次,在中央和市属媒体累计播放新闻报道300余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能力不断提升。
1.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一是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以参与促公开。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出台的5项政策规定,全部按程序向政府部门、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在科技局门户网站开设局长办公会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制定的政策文件,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预决算公开有关要求在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将预决算公开延伸到二级预算单位,并要求二级预算单位同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新建“行政执法”专栏,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结果公示工作,严格实行动态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推进建议提案复文公开。2020年,市科技局共接到建议提案14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办结,并收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满意反馈,对代表委员同意公开的19件建议提案,在门户网站公开办理结果。
2.提高政策发布解读针对性和精准性
充分利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天津科技”政务微信等平台对政策性文件进行解读,不断提高解读质量,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可沟通、能理解。为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制定并发布了《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0版)》。局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区县、高校、企业、科研院所进行政策宣讲。2020年,市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戴永康接受天津广播电视台2次专访,分别围绕“科技赋能 助力双战双赢”和“天津着眼长远把握大势 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两个主题进行相关的政策解读,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行阐述。祖延辉副局长在走进直播间栏目就《天津市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行动计划的通知》进行解读并和网民互动交流。
3.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一是及时发布市科技局在实施疫情防控应急重大专项、指导推出融资担保专项产品、加快抗疫科技产品研发应用等方面的进展情况,积极宣传科学技术在抗击疫情中发挥的关键利器作用,全方位解读市科技局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发布和推送相关内容近2000条。二是充分发挥网络媒体、科普基地和科普专员队伍作用,通过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科普惠”等平台,积极宣传科技抗疫常识、抗震常识和应对突发事件常识,积极传播科学抗疫理念、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引导全社会树立战“疫”的信心和决心,相关抗疫常识被“学习强国”转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一是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及时更新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精准了解相关诉求,确保办理结果简明清晰、严谨准确。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公文信息公开审核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在公文起草环节做好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压缩依申请公开公文的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公文,必须要依法依规列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对公开的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予以标注。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发布信息必须经承办人、处室领导、公文审修、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签后才能对外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积极配合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8月30日市科技局门户网站完成数据集约并改版上线,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969条,总访问量475万人次。充分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实效,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2020年“天津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266条,文章666篇,原创率达83%,单篇文章最高阅读量达6844人次。“天津科技”政务微博,发布博文1695条,博文《坚定信心,同舟共济,我市高企积极行动》和《我市科技型企业在行动 为防治冠状病毒作贡献》阅读量高达10.1万人次,粉丝总数31475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扎实推进业务培训,结合新修订《条例》的实施,针对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科技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督查考核,认真对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不断调整完善具体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督查考核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0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849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 | 1 | 2238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1 | 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1256.1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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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我局拟从两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主动靠前服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答复质量,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