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条例》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科技局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1年,市科技局通过天津科技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9条,其中公开文件100件,行政性规范文件5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政民零距离”平台收到留言25条,均已按时答复;累计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6次,在中央和市属媒体累计刊(播)发稿件384篇。通过主动公开,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十四五”时期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并对规划进行深入解读,全面展示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科技规划体系,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工作。
2.大力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坚持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契机,以参与促公开,不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21年,我局先后出台的9项政策规定,全部按程序面向社会及政府部门、专业机构、高校、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科技局机关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下属单位等信息。通过科技局官网“局长办公会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局长办公会议题25期,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办法的通知》,明确科技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范围、对象、原则、事项清单等内容,将2个实验动物管理事项和1个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事项确定为抽查事项,研究制定相关领域“两库”建设等制度规范,使“两库”与检查事项100%对应。充分利用市科技局官网等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结果公示工作,严格实行动态化管理。今年以来,组织“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检查14次,“天津市实验动物管理” 行政执法检查24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在网上进行公示。
4.大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质量。聚焦推动政策落地,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政务公众号、新闻媒体、专题培训等渠道进行针对性解读,积极采用图表、动漫、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手段,减少纯文字形式的解读。解读重点围绕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针对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2021年,共发布各类政策9项,发布解读材料13项,发布《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1年版)》1项,其中5项政策综合运用一图读懂、视频、图表等方式进行解读。市科技局祖延辉副局长参加天津政务网政务服务访谈,对《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进行系统解读。
5.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坚决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通过“天津科技”、“科普惠”等网络平台及时转发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疾控动态等权威媒体的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相关科普信息,充分动员203家市级科普基地和3676名科普专员,结合自身特点和专长,传播科学抗疫理念、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全市近百家科普网站平台累计发布(转发)超过10000条科学防疫信息,直接或间接受益人数超百万人次,引导全社会树牢战“疫”的信心和决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强化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把关,完善信息公开部门接件、业务主管部门办件、法规部门审件、主管领导核准的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从严从紧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咨询类事项基于便民、利民原则也认真进行答复。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持续做好公文起草环节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以主动公开为主,压缩依申请公开公文的数量,对标注不公开的公文,必须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列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2021年经审查转为公开的政府信息40件。对已公开的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瞄准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大学科技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平台等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2021年,市科技局网站“天津科技”共发布信息2749条,原创率54%。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的灵活性与创新性,切实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实效,2021年,发布政务微博1049条,粉丝数量达到94542人,“天津科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46条,订阅数达15544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郭庆珠教授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专题培训,稳步提升科技系统全体干部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对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设置和督察考核相关要求,落实落细具体举措,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36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的任务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化还需不断完善;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下一步,我局拟从两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重点领域,统一公开标准,进一步充实完善主动公开内容;二是增强解读回应工作实效。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着力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生动化的解读回应,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增强解读回应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