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关于延长第二届
天津市引导基金理事会任届期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6月1日,我市印发了《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津科规〔2022〕4号),新设立了天使母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子基金。原有天津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再新增设立子基金,为继续做好原参股天使、创投子基金的重大事项后续管理工作,保证相关工作的连续性,经研究决定,延长第二届引导基金理事会理事任期至原引导基金相关工作结束。
按照《天津市引导基金理事会规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原委派的孙丽华、姚春征同志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理事,由市科技局科技金融处、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一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请任期理事发挥专业优势,按照《天津市引导基金理事会规程》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天津市财政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