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化《条例》贯彻落实,围绕更好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科技局重点工作任务,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市科技局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1条,其中公开文件3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公众留言、“政民零距离”等栏目收到留言33条,均已按时答复;在中央和市属媒体累计刊(播)发稿件210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深化经济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涉及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雏鹰一瞪羚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科技金融政策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等涉企惠企政策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二是做好财政预决算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专栏集中公开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预算编制说明等信息,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扩大预算绩效公开范围,全面公开项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情况,推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相挂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2.加大民生热点公开力度。一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充分动员259家市级科普基地和4258名科普专员,通过天津科技、各科普基地线上平台等网络渠道及时转发权威媒体疫情防控、疫苗接种等相关科普信息超过10000条,传播科学抗疫理念、普及科学防控知识。二是加强单位基本信息公开。对机关地址、联系方式、机构职能设置、领导信息等主动公开的基本信息及时核查更新,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2年,组织“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检查16次,“天津市实验动物管理” 行政执法检查16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并公示。三是围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支撑生态环境建设等民生热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农业科技、污染防治等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立项结果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阶段性进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
3.提升政策公开服务质效。一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程序。制定《市科技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流程图》,编制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重大行政决策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主动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局长办公会议题”专栏,及时公开2022年局长办公会议题22期,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持续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意识。综合运用图表、动漫、视频等多元化解读手段,解读着重突出文件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2022年,共发布各类政策12项,发布解读材料28项,发布《天津市科技创新政策要点汇编(2022年版)》。市科技局毛劲松书记参加天津政务网政务访谈,对《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进行系统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积极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用法律思维来办理答复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防范和规避后续法律风险,不断提升工作实效。202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已公开的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在网页上进行标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网站日常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相关内容,杜绝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和内容混杂等情况。2022年,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1805条,原创率69%。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扩宽信息公开传播渠道,提升信息发布协同性、及时性、有效性。2022年,“天津科技”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926条,粉丝数量达到96265人,订阅数达18233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压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疑难问题。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稳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做好督促落实,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自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5 | 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52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及时性、全面性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拟从两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进一步理顺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依法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持续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生动化政策解读,将“政策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