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发放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实验动物许可证的通知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农业科学院:
你单位报送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书》收悉。市科技局根据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对你单位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查和现场验收。
根据验收情况及专家意见,按照《天津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津科财〔2005〕103号),经研究决定:
1.准予发放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院内四号楼三层、四层,许可证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普通环境兔、豚鼠。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4-0010,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2.准予发放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设施坐落在: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北侧天津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动物实验楼一层、二层),许可证适用范围:普通环境实验羊、豚鼠、兔、实验鸡、实验鸭、实验鹅、犬、猫、猪。许可证编号:SYXK(津)2024-0011,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五年有效,每年进行年检。
请你单位按照国家及天津市关于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 李堃;
联系电话:588328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