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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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
11120000MB19568805/2025-0000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主    题 :
科技工业信息化\科技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让信息公开充分释放科技赋能的强劲动力,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市科技局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5条,其中公开文件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公众留言、政民零距离等栏目收到留言39条,均已按时答复;在中央和市属媒体累计刊(播)发稿件800余篇次,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工作影响力和显示度。

1.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在天津科技政务网站新开设问答库专栏,围绕企业和公众关注的高频政务咨询、办事事项,全面详尽准确解读政策内容,解答服务事项,及时回应关切,让企业和公众看得懂、能理解、好办事。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若干措施、天开高教科创园支持政策2.0版等涉企惠企政策信息公开,提高政策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2.围绕民生热点做好信息公开。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局长办公会议题专栏,及时公开2024年局长办公会议题27期,以公开透明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接受社会监督。对机构职能设置、领导信息等主动公开的基本信息及时核查更新,方便企业群众联系咨询。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4年,组织实验动物管理行政执法检查24次,人类遗传资源管理行政执法检查16次,行政执法检查结果及时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并公示。

3.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咨询互动。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图表、动漫、视频等多元化展示手段,增强政策解读效果。2024年,通过天津科技政务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材料14项,发布《关于对〈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政策解读、一图读懂《天津市加快推动医药外包服务行业发展》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托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依法依规及时办理公开申请,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持续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用法律思维来办理答复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积极主动防范和规避后续法律风险。202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信息予以公开。对已公开的文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已经废止、失效的文件及时删除。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务网站日常检查和维护,持续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更新相关内容。2024年,天津科技政务网站共发布信息1589条,原创率74%天津科技政务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16条,粉丝数量达到9.6人,订阅数达2.5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压紧压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协调解决信息公开疑难问题。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自查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和时效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有待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二是丰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充分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将政务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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